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在我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存在中标难度大、施工企业市场竞争激烈等问题,针对这些现状,低价中标策略在建筑工程合理应用成为了施工企业生存的一种办法。
本文简要分析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现状,低价中标是必然趋势但又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介绍了合理低价中标的投标策略,如何合理的投标报价,低价中标在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及应对策略,以及如何利用合理低价中标推动工程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 合理低价中标 投标报价 应用 合理 策略 建筑市场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制度的不断完善,招标程序的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评标方式,在工程建设招投标中代替了以前的“百分制综合评标法”、“标底接近评标法”等评标方法面得到广泛的应用,成为一种国际惯例。但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在各方面的引导和规范尚不健全,盲目追求低价面导致招投标市场的扭曲,各种安全质量问题随之而来。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如何合理的运用低价中标在建筑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一章 我国建筑招投标市场现状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承包商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承包商要想在一项竞争性投标中获胜,关键问题是报价要恰当。报价太高,无疑会失去竞争力面落标,因此越来越多的承包商采用低价投标法。表面看低价中标使建设单位节省大批资金,国家利益也得到了维护。便报价太低,一方面业主也会考虑到低报价低成本而可能带来的安全质量隐患而未必能中标,另一方面倘若中了标,企业则介于亏损和工程质量保证的两难。
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始实行,该部法律规定了适用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制度,对以往的招投标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同年7月,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12号令,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这一行政规章的出台目的是与国际惯例接轨。
目前,倡导所谓的“低价中标”并不是绝对的最低价,按照市场规律,最低价也应该高于成本价。这是我国的《招投标法》中早就明确指出的:最低价不应低于成本价。
第二章 当今市场中低价中标存在的问题
2-1、低价中标的优点
“低价中标”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它减少了业主对建设工程的投入,节省了资金:促进了施工方通过挖潜增效,大大缩短了建设周期,提高了工程质量,使投资方达了高速度、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即“三高一低”的目标要求。
2-2、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法的意义
合理低价中标是国际上通行的招投标方法,实行合理低价中标制度的意义在于:
(1)合理低价中标有利于节省投资,保证投资效益。通过合理有序的价格竞争实现投资的节省,也保证了政府工作的廉洁、公开和高效。
(2)合理低价中标有利于施工企业强化内部管理,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自身成本核算,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3)合理低价中标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遏制层层转包、挂靠、阴阳合同等不良行为。
(4)合理低价中标有利于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的形成,通过遵循低价优先原则来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2-3、低价中标带来的问题
从目前实践情况看,合理的低价还没有明确的条例和标准。造成了招投标过程中的随意性,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首先受到冲击的是质量隐患问题。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追求利润或不出现较大亏损,不惜偷工减料以降低工程成本,从而影响工程质量,“豆腐渣”就是其具体表面:其次,低价中标造成施工企业经营困难,影响了企业的发展。近几年大部分施工企业对科技创新的投入逐年减少,有的施工单位多年拿不出一项科研成果。并非企业不重视科学技术的进步,而是无力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科技创新。其次是企业安全信誉受到影响。国有企业“低价中标”工程难以养活自己的队伍,多数采取“转包”形式。由于实行是以包代管,分包商在安全投入方向选择上存在投机心理,重眼前利益,能省则省,该投入的也没有投入到位,一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安全主要责任。
2-4、合理低价中标应用过程中违规现象及对策
4.1合理低价中标应用过程中的串通投标现象及对策
4.1.1串通投标现象
当前工程建设领域的串通投标行为泛滥,投标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通过内定标、外陪标,在制定招标文件时暗中偏袒,在评标中暗做手脚等非法手段,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经营秩序,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虽然可以实现招标人的利益最大化和投标人的资源最佳配置,从而有效地增加串通投标的成本,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影响,但并没有根 本上遏制串通投标现象的发生,这就需要配合其他对策来防治串通投标现象。
4.1.2针对串通投标现象采取的对策
(1)清理整合现行法规文件,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用市场手段加大违约失信的成本和惩戒力度,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严厉打击违规担保、借用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2)完善招投标资格审查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格审查条件。
(3)严格招投标法人负责制,加大力度罚处串通投标:严格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
(4)完善评标专家库,建立评标专家信誉评价体系。要规范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运作机制,防止“随意性”和走过场,确保人员组成日与随机性和保密性,确保评标专家能够服从良知,在评标过程中独立体现个人意志,充分体现其公平、透明的立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和比较。
(5)实施中标项目的后续监管,实施全过程监督。应该明确政府
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其监督职能,有条件的应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通过对中标后的工程进行审核、评议、纠错、追究,使侥幸过关者在中标后的跟踪管理中原形毕露,从而信誉扫地,被清出市场并受到法律制裁。
4.2合理低价中标应用过程中的恶性压价现象及对策
4.2.1恶性压价现象《招标投标法》第33条和第41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参与竞标,或在评标时对参与竞标的投标人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予以除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评审标准来确定投标人的个别成本,并且企业个别成本价与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技术设备、劳动生产率等因素有关,完全依赖于评标专家的经验判别投标人的个别成本实践上不好操作,从而造成合理低价中标制度的实施受阻并出现恶性压价等不良行为。因此,要顺利地实施合理低价中标制度,必须要防止恶性压价。
4.2.2针对恶性压价采取的对策
要防止恶性压价,就要制定一套便于操作的成本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可以通过已确定的社会平均成本价来判断投标人的报价是否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而提醒评委对其投标报价重点评审。合理低价评审的标准就是要对投标人报价的各细项内容制定明确的评审标准,以化整为零的方法,从造价的细项去评审其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突破了社会平均成本价,进而确定其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
4.3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
4.3.1合理低价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低价低质。承包商为了求生存、图发展,迫不得已千方百计压低标价甚至于采取远远低于成本价方式竞标以赢得工程项目。
(2)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承包商低标价中标后,会利用变更等手段报高价弥补其在招标范围内工程单价的超幅降价的损失或利用隐蔽工程事后难以核实的情况。
(3)设置合同陷阱。投标人不计 成本,恶性竞争,中标后,中标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想方设法利用合同中某些不明确的条款为其中标的工程项目额外谋取利益。
(4)恶意转包、拖欠分包工程款。部分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对分包工程的约束不足,低价取得工程后,恶意转包,不履行总包管理职能,恶意拖欠分包工程款,转嫁工程风险。
4.3.2解决合理低价中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针对建设单位自身原因的对策:做好招标前期的准备工作;采用科学、严谨的评标方法;仔细、认真、严密地签订合同;做好后续跟踪工作;设置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2)针对承包商原因的对策:转变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充分的成本分析基础之上进行投标报价;优化施工方案,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构建灵活高效的组织机构。
(3)完善建筑市场配套环境:建立和完善建设法规环境;完善风险转移体系;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配套的惩罚机制。综上所述,合理低价中标法作为国际上广泛应用的一种评标方法,还需要我们根据国内现阶段建筑市场的具体情况,不断的深入发展和灵活运用,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在实践中继续完善规范。
第三章 合理低价中标法
合理价中标法是在各投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经专家参考招标人标底,并对各投标报价与基准价进行对照评审,择优选择合理低价投标人为侯选人的评标法。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要先计算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通常为,取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废标除外)的平均价,然后于开标现场在预先设定的若干个下浮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以平均价按该系数下浮后的价为评标基准价。在招标活动全过程中无论投票人以何种方式报价,招标人均以基准价为对比价。在评标中结合招标文件所公布的“实质性要求”,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估和审定,择优选择投标人。
采用这种方法能有效的节约建设资金,使招标人达到最佳的投资效果,能促进建筑市场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建筑市场买卖的供需平衡,促进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的形成。但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不仅降低了工程的利润水平,也加大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而企业在投标报价决策时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使其最终报价既在投标过程有竞争力,又能在中标后的实施过程中免于亏损。承包商在申请获得投标资格后,就要着手确定一个低面适度且有竞争力的报价:
3-1、做好投标前期工作,要有选择性的投标
与以前采用的“百分制综合评标法”、“标底接近评标法”等方法相比,企业的施工风险加大了很多,因而投标人要做好投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投标人要广泛搜集有关拟投标项目各方面的信息与资料,如项目所处的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地理位置、设计监理、其他参与投标方等情况。在选择项目时要从信息收集是否全面真实的、项目是否能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的、主要条件是否有利等方面综合考虑,必要时要结合企业自身和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的发展统筹决策、合理筛选、避免因选项失误给企业选成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3-2、要做好编制报价文件的准备工作
一般来说招标人在售出招标文件一就要安排现场踏勘和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在购得招标文件后要抓紧时间认真总计和研究招标文件和图纸,列出需要业主答疑的问题和需要在现场踏勘时了解的问题。现场踏勘需要详细了解的主要内容有:工程所在地要的地形、地貌、植被情况,地质水纹情况,道路交通情况,就地取材的料源分布,天然材料开采的条件和质量,采购材料的价格及距离,水源电源通讯情况,社会治安状况及社会综合经济情况等。调查的重点是材料的价格调查,尤其是主材和地方料的价格调查,一定要深入细致,并结合市场行情,考虑一定的施工期内的涨跌因素。
(一) 确定施工方案的重要性
工程施工方案是报价的关键,它决定报价的编制和投标的成败,报价和施工方案是相互统一的,施工方案决定报价,反过来,报价又要指导施工方案,它们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不可分离,投标人根据现场考查的情况制定出多套施工方案,进行测算,比较,最终确定出经济合理的方案出来。
(二) 在充分的成本分析基础上确定投标最终报价
合理低价中标法这种标办法使得投标人非得报低价才有中标的可能,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必须要进行成本分析,以成本分析作为依据,将自身的优势转化为报价优势,以增强企业投标报价的竞争力。确定报价前,投标人应对企业内部定额和实际市场价格确定最低成本,即保本价,投标人应按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原则来定价,切不可盲目压低价格,造成中标后亏本施工的书面。投标人应按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为依据,再综合考虑招标条件、环境因素、企业投标策略,再作出有竞争力的报价。
企业定额是准确编制成本价的基础。企业要根据自身的施工能力和设施情况编制出企业定额,企业定额是动态的,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变化,企业定额也要不断的修编,所以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需要企业长期的资料积累,定期对企业在建项目、完工项目做出真实科学的测算、分析和总结。
另外,在确定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合理的考虑不平衡报价。在总投标不变的情况下,对于工程数量有可能增加的条目,单价适当高些,工程数量有可能减少的条目,单价适当低些,这样有利于增加工程结算价;对于前期施工的条目,单价也可以适当高些,后期施工的条目,单价适当低些,这样有利于资金的周转。
2、如果在同一个工程项目同进投几个标段时,这几个标段的报价可采取不用标准水平的报价,可呈梯段式报价,也就是以成本价为基点按一定梯度差面逐渐递增的报价方式,这样可保证有一个标段的报价接近最优报价,增加胜算。
3、分析竞争对手的情况的报价习惯和他可能会采取的报价,做到知己知彼,如果能报竞争对手的报价吃透,既可使自己的报价优于对手,又可避免为了中标压低报价,从而在中标后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要认真总结自己和对手在每次投标的经验教训,以增加自身的投标经验。每一次投标的过程,都是企业展现自己,认清对手和学习对手的好机会。只有善于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总结提高的投标人最终才能取得胜利,所以要珍惜每一次机会。
5、要联合有优势的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加强竞争力。对于那技术含量高,资金和资源密集的项目,要联系有优势的企业,组联营体,实现优势互补,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中标率,也可以获得好的收益。
在合理低标中标法的投标项目中,确定投标报价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作,有很多不定因素很难确定,要靠以往积累的经验去分析和判断。所以做为投标人要注意投标经验的积累,以取得返岗标的更大成功。
第四章 如何合理利用低价中标
4-1、确定高于成本价是关键
目前“低价中标”正处在推行和探索阶段,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所谓的成本价确定。鉴于评标专家的层次不一,很容易违背该评标方法的意愿。因为目前的企业定额并没有普遍建立,市场定价还在摸索阶段,投标方报价后,究竟该工程能有多少利润,又有多少评标专家能科学合理的说清。作为企业,是以本企业的施工设备、施工方法和工效定额及实际管理费计算投标价。作为业主,则是采用当地常用的,比较先进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方法及经实践证明的经较先进的工效定额为依据计算造价,或者是比较类似工程的价格资料。由于各企业实力不同,管理水平不同,各企业投标价差异比较大,有时甚至很悬殊。业主通过审核投标资料,分析是否合理可靠,从中选出既合理可靠,又比较低的报价作为中标单位,标底仅作为投资和评标参考。
4-2、判定合理的标价
合理的标价因地区和项目实施的具体条件而议,其内容包括:适合该地区的自然条件、市场条件(工程承包市场、材料设备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状况),反应当地施工力量(含可能的外来力量)的能力和管理水平及市场价格水平;符合工程标准和质量要求,保证必要的施工条件,从而保证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期要求。需要适当的提前完工,应考虑相应的补偿;合理的标价应使承包商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既定施工任务的同时,获得一定的利润,使企业得力继续发展。只有通过积累和分析实践资料主,并考虑变化情况(工程内容、市场、价格等情况),才能得出合理的标价。
4-3、实行一票否决制
在“低价中标”招投标时,凡出现总价优惠或让利的,对人工工资、机械台班费用、材料价格投标书中均应列出清单,以备竣工结算审价。在投标报价评审中,不仅要评总价,还要评单价,尽可能减少企业不均衡报价影响;对安全施工费、职工社会保险等费用按规定足额保证,切实保证工人利益。对低于成本报价的,实行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一票否决制。
4-4、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和细则
在投标书要进行分析、分解,确定目标成本、目标利润和项目费用标准,制定成本管理办法和细则。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并在经营、质量、安全、设备等5个方面有年度或阶段目标考核责任书,量化责任,细化考核指标,硬化监管、考核、奖惩依据。加大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控制,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消耗、人工和机械使用成本。
4-5、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应引入索赔制
承包商在争取工程业务时,已经是利润最小化了,在实际施工中不确定因素还很多,施工企业承担的压力非常大,业主和施工企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合同履约关系,但就目前建筑市场状况,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始终是存在的,所以必须引入索赔制度,来有效保证履行合同的双方在最大程度上做到公平履约;只要业主有违反合同约定,就得理赔;重视合同的变更索赔工作,这是施工企业一个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必要手段。
4-6、建立诚信体系,把投标人的诚信作为评标依据之一
从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履约能力两方面入手,要建立诚信体系,将企业的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的情况作为企业履行合同能力参与考核。同时,对企业依法履行合同、依法纳税、良好的银行信用,建设优良工程,做好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和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作为施工方的资信考核,设定科学有效的评判尺度,严格遵守资格预审制度,防止资格预审流于等式。在最低价中标法的过程中,把投标人的诚信度作为评标的一个重要部分,把没有诚信的投标人直接拒之于竞争者行列之外,把工程交给真正有诚信的合理最低价中标人施工企业通过创建精品工程,树立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形象,发挥企业地域优势,加强投票力度,在同流域承建多个工程项目,对企业有限的资源配置十分有利。企业能够形成首尾呼应,相互支持,互为依托的发展格局,以规模效益消减“低价中标”带来的不利因素。
第五章 对今后的发展建议
5-1、建立工程风险管理机制
建筑市场环境的改善需要建设主体各方规范的行为,而工程风险管理机制是以市场手段规范各方行为,加强责任制约的有效措施。要借鉴国外成功的管理给验尽快建立我国的工程担保和责任保险制度,如:投标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承包商支付担保、保修担保等担保制度。对可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实行强制性保险,以及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咨询机构的职业责任保险和建筑施工企业意外伤外保险等保险制度。这不但能减少建设主体各方的经营风险,更能以市场手段来进行制约,使建筑企业能更健康、更规范的发展。
5-2、借鉴和推广部分地区一些好的经验
如我国有的地方实行样报的评标、定标办法,即采用最低价和合理低价平均值评标办法,最大的优点是对一般的工程不进行技术标的评审,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招标的影响,只评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使评标公下、合理、快捷,有利于节约国家财政投资和廉政建设,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恶性竞争和围标串标,又使中标凭什么比较合理。对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工程使用综合评估法,则有利于选择最优秀企业承接工程。
5-3、严格执行建设部“新规”,确保安全投入
今后凡实行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必须重视安全工作投入资金不足,严重影响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必须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布,从2005年9月1日实行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并按些规定明确: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保证专款专用。
5-4、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力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管理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负总责。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最低价中标法虽然对市场环境有较高的要求,但我们也决不能静等建筑市场环境改善了以后再推行最低价中标法,要充分认识到它们之间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推行最低中标法,不仅仅对业主有利,对施工企业等其它主体各方的发展也是一次绝好的机遇。诚信为本、规范经营、优胜劣汰,只有这样,建筑业才能够健康、持续地发展,才能在日益国际化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六章 结 论
低价中标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促使承包商努力完善自身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体系与技术水平,致力于研发更高效、节能、省材的工程技术,但同时又使工程质量受到严重冲击,可以说是建筑市场的一把双刃剑。只有合理利用好低价竞标,承包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先机,不被市场所淘汰。以质量为前提,以资质为保证,以市场约束为基础,利用合理的低价中标,平衡招投标双方的利益,同时对工程建设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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