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本文从民间资本的时代背景出发,以温州为例,简要分析了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现状以及民间借贷市场为什么存在的原因,提出了一些规范民间借贷的对策和建议: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等建议,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资。最后对温州的民间借贷发展做了展望与评价,使民间借贷市场“见天日”,逐渐使借贷市场合法化、合理化。
关键词:民间 借贷 中小企业 资本 规范
一、当前民间借贷的概念、背景、现状及问题
(一)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城市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二)民间借贷的时代背景
需求诱致民间借贷市场的存在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形成对农村金融的旺盛需求,20世纪80年代在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户替代集体成为独立的财产所有者或生产经营者,农民的生成积极性大大提高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村的金融需求旺盛,但是农村的正规金融体系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这为农村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国家对金融的垄断控制是我国民间借贷产生的基本制度性原因。所有制形式多元化孕育出一批新的资金需求主体,是民间借贷行为产生的直接原因。从供给的角度来看,民间的资金供给能力的增强及其越来越明显的趋利性,为民间借贷的生成和发展提供了动力。农村正规金融体系的缺位也为民间借贷的发展供了发展空间。从农村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特征来看,正规金融部门很难满足他们的贷款需求,而民间借贷因其具有灵活性等特点能够满足农户贷款需求的季节性、临时性等特点,为农村的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载体。
(三)民间借贷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民间借贷日益发展壮大,在形式、规模上都较从前有较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借贷在形式上多种多样,主要有:私人间借贷、合会、合作性小额信贷、农民资金互助组等,借贷形式灵活、手续方便,可以很好的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私人借贷出现了新变化,借贷金额扩大,生产性借贷增加,“友情借贷”减少,“资金价格”形成。民间融资增长快,融资规模巨大,融资主体多元化,但是也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2)民间借贷规模日益扩大,有资料显示,现在农村民间借贷规模已经超过了正规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很快的速度增长。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农民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的借款占全部借款渠道的比重不到1/3,当前农户取得借款的主要渠道是民间私人贷款。
(3)民间借贷利率较高并且具有弹性,农村民间借款利率总水平高于银行同档次贷款利率,与此同时,民间借款利率又具有较大的弹性,具体每笔借贷的利率水平又与借款人的信誉、期限等因素密切相关。民间借贷利率弹性很好的反映了农村资金供求状况和民间借贷的风险性。 民间借贷凭借其自身的优势和农村中的具体情况,正在逐步发展壮大,而且不断的创新。创新的民间融资方法——个人委托贷款,所谓个人委托贷款,即银行做中介,为民间贷款的双方牵线搭桥,由个人委托人提供基金,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的业务。个人委托贷款开辟了一条利用民间资本的渠道,对启动民间投资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不仅能够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还可以实现投资人、银行和地方政府的多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尤其是民间金融机构,通过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成熟的产品技术,提高了当地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运行效率,当地“三农”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有效提升了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民间借贷存在的原因
(一)民间资本积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但民间金融没有得到政府的认可,以非法的形式存在,民间资本没有获得它应有的增值能力。与此同时,国民经济的发展得不到所需的资金供给,造成了资金供求的严重失衡。进一步发展民营经济,必须重视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实现民间金融正规化、合法化,加速发展民营金融,加强对民营金融的规范和监管以使民间资本发挥出应有作用。
所谓民间资本就是掌握在民营企业以及股份制企业中属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资本的统称,就叫做民间资本即民间资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创造了大量社会财富、集聚了大量的民间资本。据财政部统计,我国民间资本已经超过12万亿,民间资本得屯积是民间借贷市场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社会传统的渊源
民间借贷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的民间借贷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比较活跃,但在计划经济时期规模和范围都很小,可以说已经基本消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借贷逐渐发展起来。同时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乡土社会”,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强的家族血缘意识,加上亲朋好友之间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从而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所以,尽管民间借贷在我国至今未获得合法地位,但是在许多地区的发展仍呈生生不息之势。
(三)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中小企业占据了我国企业的绝大多数,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中小企业不仅对我国税收的贡献极大,而且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在我国国民经济当中发挥了经济运行稳定器的积极作用。但是,发端于2008 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中小企业造成了非常剧烈的冲击,虽然我国政府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较好地缓解了负面影响。但是,我国中小企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发展,依然面临多方面的难题。所谓后金融危机时期,主要指目前世界经济所处的特殊时期,是世界经济在遭受重创之后的脆弱复苏时期,并且是否能真正实现经济的完全回升,在尚不明确情况之下的一个艰难复苏阶段。主要具体表现为世界各大经济体GDP的触底回升、全球制造业领先指标重返扩张区域、股指有恢复性上涨等。后金融危机时代,中小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是融资难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减少金融危机对于中小企业所造成的冲击,推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是目前金融领域亟待研究的热点问题。
温州中小企业数量和产值均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和总产值的90%以上。中小企业是温州经济的活力所在。温州市约有中小企业7.7万家,其资金来源中,由内源融资、银行贷款、民间借贷三部分构成。 2004年上半年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出台后,在“总量控制、行业从严、条件提高”的信贷政策下,温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相关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对重点清理范围的行业贷款进行了全面清理,信贷增长规模得到适度控制。2004年来连续的法定准备金率上调,从2004年4月份的7%到现在的17.5%,直接减少了大量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可用资金,加上倍数效应影响派生存款,间接减少贷款规模更为庞大。虽然9月15号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不下调,所带来的影响实在是杯水车薪。于是在银行贷款不能满足的条件下,中小企业只好转向民间借贷。根据2007年的有关调查,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三者之间的比例为54∶18∶28,这一比例在2006年是60∶24∶16。可见温州民间借贷正在升温,并且成为温州中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途径。
数据调查温州瓯海区的30家中小型企业,以问卷和电话为主要形式。企业的从事行业主要是服装加工业、鞋业、眼镜业、五金业等。我从中小企业最近向民间借贷的近况入手,问题主要涉及企业民间借贷的规模,选择借贷方向的原因及对民间借贷满意度等方面。具体如下: 1、企业初始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2、是否有向民间进行过借贷(排除向亲友的借贷)?如有,利息为多少? 3、是否有向自己的亲友借入或贷出资金?如有,利息为多少? 4、为什么选择民间借贷?(对于有进行过民间借贷的企业) 5、对于民间借贷的满意度为多少?(以%表示) 6、政府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是小额贷款合法化的看法。
在30家企业中,有14企业都表示有向民间进行过借贷,借贷月利率在6‰~15‰,折合简单年利率在7.2%~18%。而在这次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调前,各大银行的6个月到一年的贷款利率也在7.47%左右。由此可见,民间借贷的利率也不一定高于法定利率。并且在现实的借贷体系中,也有很大一部分人是向自己的亲友或熟人借款,这样的话,利息就远远会在官方公布的利息之下,甚至有些是零利息的。根据这情况,我也进行了调查,在调查的30家企业中,有23家都有过向亲戚或朋友企业借出或借入资金,且有14家表示利率是很低的,而9家表示为零利率。
(四)政策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目前,除传统的个人或企业直接将富余资金借给他人使用外,还逐渐出了专门将自有资金用于做资金生意的个人和企业,以及担当起民间借贷的中介、做起了资金掮客的个人和企业。据对某县民间借贷监测情况分析,许多中小企业与银行一直没有信贷关系,只能依靠民间借贷满足资金需求。对于民间借贷出现的变化特点,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明确了堵疏结合的指导思想,即在规范的基础上加强管理,以期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但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制订出台比较滞后,应有的法规、制度、措施迟迟未见出台,致使工商部门无法进行行政管理、金融监管部门无法进行监督管理、税务部门无法进行税收管理,民间借贷处于无序发展状态。
基层银监部门监管任务重、人员少,而民间借贷又大都十分隐蔽,监管起来多少有点力不从心。另一方面,有关民间借贷管理尚无明确的规定,令基层银监部门监管无章可循。
(五)银行方面存在信贷危机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国家从宏观方面加强了对金融借贷市场的调控。银行是传统的信贷提供者,银行提供经济机器运转所必须的润滑油,如果没有这种润滑油,经济机器就会停转。银行信贷紧缩,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于此同时,一些民众经过自身的努力经济实力有所提升,从而有了更多的闲钱用于各种投资,这就使得各类中小型市场经济主体纷纷转向方便快捷的民间借贷市场,致使企业将贷款面向民间。
(六)民间借贷的手续办理简捷便利
以私人担保公司为例,在温州大多数都是身边朋友介绍或者是熟人同事之间相互建议下。由于手续的简便和法律的空缺很多人都是将资金放给自己信任或者是身边人在操作的借贷方。并且资金数额相对比较庞大。以至于民间借贷得到很多老百姓的认可和操作。
随着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规范化,老百姓参与民间借贷的热情也越来越高。对此,业内人士提醒到,老百姓投资民间借贷的资金一定是闲钱,不能影响基本生活。而且,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在追求高额投资回报的同时,风险也许正与你不期而遇。因此,投资者要有风险意识,做到风险自担。
三、如何使民间借贷走向规范化道路
(一)加快推动立法完善,引导民间借贷行为规范化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市场经济大发展的背景下,仅凭金融机构是无法满足正常的信贷发展需求的,完善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势在必行,应该积极地采取行动、制定措施,尽量减少因民间借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乃至影响我国经济稳健发展的绊脚石,这也是市场经济应有之意。政府应当规范和支持民间借贷活动的发展和壮大,通过疏导民间借贷的融资渠道,认可民间借贷的合法地位并引导民间借贷走上健康规范的发展道路,既可以照顾到中小企业等急需资金发展的需求,又可以促进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形成。
(二)加强建立特色鲜明的监管制度
一般来说,金融监管是针对正规金融而言的,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机制以及运行模式。 但是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发展也需要一定特色鲜明的、合适的监管制度,这种监管模式应该是较为宏观的层次,适应农村非正式金融独特的运行机制,几乎不涉及微观层次具体非正式金融的运作。对民间借贷的金融监管只需要对农村非正式金融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监管即可。农村非正式金融作为一种草根金融制度安排,受地缘、人缘和血缘关系的影响较大,在民间借贷市场中所形成的信任关系、无借贷凭证、友情借贷,“父债子偿,子债父偿”等等已经深入农村经济社会内部 ,成为非正式金融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事实上,这样一些非正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发挥着监管作用,不需要正式的见管制度来取代。因此,农村非正式金融的监管更多关注和监管影响大、较为宏观的问题。通过健全金融立法,促进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化,实行金融约束,优化民间金融的发展空间,建立行业自律组合,实现自我监督自我保护;完善担保制度,分散贷款风险,建立资信评估制度,强化外部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监管不是将全部农村非正规金融纳入监管框架,只有部分农村非正式金融有可能转变为正式金融,对其监管要加强,绝大多数农村非正式金融只能以非正式金融长期存在。所以,农村非正式金融的监管重点应该放在非正式金融整体运行情况、利率高低、非法金融活动、金融欺诈、洗钱、高利贷等等,同时还需要引入司法手段加强打击力度。
(三)切实转变银行经营理念,树立小企业大效益观念
银行业要改变固有思维,充分认识小企业对其发展的重要性,树立小企业大效益观念:一是要以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支持小企业金融服务指导意见》为契机,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服务创新、管理模式创新”,简化贷款手续,优化抵押评估程序,通过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来提高效益,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二是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结合小企业信用状况、抵押担保情况及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小企业贷款利率,建立风险与收益对称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提高银行开展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三是落实责任,稳健推进小企业信贷业务。设立相对独立的小企业信贷部门和落实专门的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在努力开拓小企业贷款市场的同时积极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民间借贷良好运营环境
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结合具体案例,开展集中化专题宣传,提示民众注意借贷风险,增强证据意识,在借贷的时候要注意对借款利率的规定、借款字据的填写,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政府可以开设培训机构,提高民众借贷的合法化合理化、维护自身权益。对企业和个人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其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以此维护民间借贷的稳定性,为借贷市场营造一个良好的坏境,避免借贷市场普遍的
(五)强化利率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
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理,允许在合理的利率范围内开展民间借贷,严厉打击个别高利贷行为,特别是对参与高利贷行为的乡村干部,政府部门要严肃查处,以维护社会安定和金融秩序。
四、温州民间借贷发展建议
关于温州民间借贷的走势,我个人认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民间借贷仍然会继续发展,甚至有可能会继续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形式。这是由于,第一,温州的民间借贷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并且逐步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运作机制和规范,人们已经熟悉并且习惯了这种融资方式,当企业或个人有了资金需求的时候,他们往往还是首选民间借贷这种方式;第二,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时效性强,这一点对于精明的温州人来讲尤其重要,温州人在做生意时资金的周转是以天,甚至是以小时来计算的,早一刻获得资金就意味着早一刻盈利,而民间借贷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让他们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筹集到大笔资金,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而官方金融机构则由于缺乏竞争力;第三,温州的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这样在一定程度就保证了契约的有效性,并降低了风险,同时还体现了他们相互之间团结互助和有钱大家赚的精神,受到人们的欢迎。所以我们认为,温州民间借贷仍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将来的日子里它不会只是作为官方金融市场的补充而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成为温州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要真正化解民间借贷的风险,必须以开放的姿态,放开民间金融,打破主流金融机构的垄断。既然中国现有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实体经济的要求,那就应该大力发展金融机构,放开对中小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鼓励大量成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并将民间信贷纳入主流的金融体系。
五、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民间接待也呈现生机。如果规范得当,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方式会更加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如果规范不当,则会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将民间借贷市场合理规范化提上议事议程,加快企业经济转型,将民间资本用到合理的地方,促进我国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六、考文献
[1]张杰《非正式金融系统及其变迁中国经济增长的路径依赖》, 载《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2]郑败、王龙锋、肖云《论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的和谐发展》, 载《企业经济》2006年第3期
[3]康 永《对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思考》,载《经济观察》2011年
[4]林毅夫、孙希芳 《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 载《经济研究》2005年第7期
[5]沈勇:《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中国企业研究》,2009年9月29日;网址:http://www.studa.net/qiyeyanjiu/090929/11354624.html
[6]李世新、张耀谋、李力、郑才林《我国当前民间借贷成因、问题与对策》,载《区域金融研究》2009年第5期
[7]吕伟《关于民间非常规金融的若干分析》, 载《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
[8] 陈彦恺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民间借贷》载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 第4期
[9]茅于轼《理性和全面地看待民间借贷》,载《中国科技投资》2011年
[10]徐玉荣 2012年7月18日江苏经济报《民间借贷市场亟待规范》
[11] 张大龙 2004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我国民间借贷现状、成因、影响及对策》
[12] 苏莉 2012年5月7日《浅析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改进路径》 网址http://www.audit.gov.cn/n1992130/n1992150/n1992576/3028532.html
[13] 杨元敏 《浅析我国民间借贷之现状》载 《经济论丛》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