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虽然发展的如火如荼,但是却存在很多的问题,极大地制约了市场的进一步拓展。能够从现状当中发现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无疑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先解释理财的内涵,介绍理财产品的分类,分析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最后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存在问题;对策
一、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
1.1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釉称,截指2013年6月底,银行理财产品规模已经达到9.85万亿人民币,而2007年只有5000亿的规模。
银行推出理财产品的频率在不断加快,发行规模在迅速扩张,投资者认购也呈现出非常踊跃的局面,银行理财产品日渐成为居民一个非常重要的投资品种,可以说理财产品市场正步入一个快速成长期。有关机构估计,在未来的5年中,随著家庭财富的持续攀升,个人理财产品市场将以30%的速度递增,理财产品已成为银行之间重要的竞争领域,对于银行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的拓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数据来源:东方早报2013年7月19日数据
1.2收益率持续走高
今年以来,各大银行的揽储需求带动理财收益节节攀升,理财市场不断上演收益大战,刚刚过去的节日效应更是让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体收益上一台阶。银率网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银行理财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已连续8周走高,新发行的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已超过5%。
数据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1.3产品层出不穷
不少银行在积极自身开发理财产品的同时,还非常注意联合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理财产品。中信银行前期推出的“中信银行人民币理财双李计划”就是一只借道中信基金的理财产品,其收益与中信基金公司发行的新基金产品——中信稳定双利债券型基金挂钩。该理财计划主要通过新股套利和债券投资为投资者获取稳定收益,是目前国内首只以参与新股申购为获利方式的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获得市场的热烈追捧。此外,通过借道信托获取高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在不断发行,如民生银行的人民币非凡理财计划,就是以信托贷款的形式进行投资,贷款类信托产品有银行充当担保,或者为到期兑付提供后续贷款,因此,此类理财产品风险级别相对较低,但收益率处在较高的水平上。
1.4银行理财产品环比情况
从专注于银行理财研究的银率网了解到,2013年上半年122家商业银行共发行20473款理财产品环比上升24.65%。在银率网分析师看来,理财产品发行量保持高速增长。分币种来看,本外币理财产品发行冷热不均,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量环比上升27.1%,外币理财产品发行量持续萎缩,2013上半年仅发行951款。与此同时,2013上半年共有18673款理财产品到期,其中披露到期收益率的产品13225款,披露率为70.8%。在披露到期收益率的产品中,达到预期收益率的产品为13138款,达标率为99.3%。分期限类型来看,2013年上半年各期限类型理财产品发行量环比量均上升。
数据来源:中国行业研究网的数据
二、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银行理财产品品种结构不合理
从结构性理财产品方面来看,理财产品越做越复杂,金价走高银行扎堆发行挂钩黄金的理财产品,能源涨价银行又推出挂钩能源的理财产品。商业银行按照这种从自身需求出发和追求短期获利的思路来推出理财产品也许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较好的收益,也会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利益的驱动导致了某种银行理财产品在一段时间内发行数量急剧增加或减少的情况频频发生。要构建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品种结构,必须以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特点为基础。从银行的经营原则来看,要最求稳健,力避风险。从银行的市场角色来看,要发挥在与利率有关的产品开发上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从银行的主体客户来看,要认识到他们偏好低风险这一现实。无论从以上那个角度来看,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构件的原则都应该是以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为主,要兼顾安全性和收益性。
2.2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明显
虽然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数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银行理财产品的质量却没有明显增加。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上弥漫着浓厚的简单模仿和跟风的“羊群效应” 银行理财产品存在严重的同质化现象。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银行的创新能力有限。第二,银行业创新的动力不够。 第三,监管机制不够开放也是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同质化的重要原因。目前银行业还属于政策性的市场,监管机构开放的银行。
投资范围不够宽,银行能够开发的理财产品也有限。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理财产品缺乏核心竞争力,导致对特定需求的客户无法提供个性化的理财产品。更严重的后果是各商业银行在同质化产品中恶性竞争,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的长远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2.3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问题突出
伴随着金融危机的深化,银行理财产品不断报出负收益、 零收益等风波,使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这种大面积亏损现象无疑给刚刚起步不久的银行理财产品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冲击,给银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存在着客户和银行两方面的因素。在客户层面上,客户不了解理财产品,不清楚其产品的结构设计, 盲目购买,最终无法承担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而在银行层面,不透明是目前导致银行。
2.4我国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监管力度需提高
我国金融业实行的是分业的监管体制。银监会监管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证监会监管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等,保监会监管保险公司。然而市场巨大的需求催生了第三方理财机构。第三方理财,理论上说是独立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型企业。虽然目前监管层并没有对第三方理财机构进行牌照发放和管理,但是包括诺亚财富在内的多家第三方机构已获得由证监会发放的基金代销牌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了监管层支持第三方发展的态度。虽然金融事关全局,但要有改革的信心和勇气,要有对社会负责的态度,避免出现大的金融风险。希望有关金融机构认真应对目前第三方理财的现状,尽快找出一个适合中国金融市场的管理办法。
2.4.1理财产品市场监管的分析
关于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银行在发售理财产品后,应当履行较为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充分地向客户披露理财资金运用和收益情况。对于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应当分为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披露。关于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问题,银监会对于发售给个人的理财产品在风险揭示方面已经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要求。但是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还存在一些主要问题:如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客户评估,产品宣传中风险揭示不足,销售人员管理存在漏洞,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
三、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对策
3.1商业银行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品种结构
银行必须依据自身的业务能力、市场角色、 主体客户来构建理财产品品种结构。要构建银行理财产品的合理品种结构,必须以银行经营管理方面的特点为基础。从银行的经营原则来看,要追求稳健,力避风险;从银行的市场角色来看,要发挥在与利率有关的产品开发上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的比较优势;从银行的主体客户来看,要认识到他们偏好低风险产品这一现实。无论从以上哪个角度来看,理财产品品种结构构建的原则都应该是以低风险、收益较稳定的产品为主,要兼顾安全性和收益性。对于高风险产品,要在正确认识自身的经营原则、市场角色、主体客户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业务能力,保持适度的数量和规模。
3.2解决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
对同质化的问题要有一分为二的认识。一方面在一些产品领域确实存在同质化,另一方面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债券等的产品,银行在这些产品上有优势,一定是各家银行都基本相同。由此看来,各银行需要集中精力解决的是前一个同质化的问题,也就是常规动作之外的“自选动作”。因此解决关键在于创新,但创新首先取决于银行的人才技术基础,如果人才技术跟不上,那创新就是纸上谈兵。
因此,首先我国银行业要加速机制创新, 建立更好的激励制度,这样才能实现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才, 推出更优质的产品。而创新不要赶潮流,不要为了创新而创新,一定要在能够对这个产品有充分认识,能够把控风险的前提下,能够真正为客户带来收益的情况下,进行创新。
其次,各家银行要提高自主开发理财产品的能力。理财产品的开发跟银行的经营战略、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人力资源战略都有很大的关系,当然也离不开对于客户需求的了解。国内银行应该参考国外银行的经验,多做些理财产品的市场调查,设计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个性化产品。
建议设计出一款适合广大老百姓的理财产品,比如推出一款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相结合的新型综合理财产品,这款理财产品具有长期性,即能根据客户的个人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理财建议,同时对客户的个人情况进行评估,提出适当的建议,应加强哪个方面的风险防范,同时进行长期的有效跟踪和进一步的改善建议。
3.3客户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作用来控制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
投资者购买了理财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甚至出现亏损,无疑会导致投资者和银行两输的结果:投资者损失的是有形的金钱,银行方面损失的是无形的信用。客户方面应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理财产品。
投资者应该充分认识到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并不等于储蓄,投资于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存在一定风险。银行方面作为理财产品的运营方,进行产品营销的过程中,除了向客户提示产品潜在高收益外,也应详尽地向客户提示潜在风险
从监管部门来看,针对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出现的问题,银监会应当对理财资金投资领域做出规定,对债券和货币市场类理财产品、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以及 QDII理财产品所投资基础资产的质量做出要求,以便降低理财产品资金面临的不确定性。
3.4加强立法
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针对理财产品出台的相关规定各自多达数十项,法律有《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等,部门规章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的规范性文件则更多。繁冗的法律法规.对审批、发行、份额、保底承诺、资金托管、业务隔离、风险揭示、信息披露等诸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是对于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如何界定,却是相当模糊。就理财产品的法律基础而言.其涵盖了债权债务关系、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等.如何理清各种理财产品的法律关系,确实是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而就监管机构而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三方对理财产品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约束,但是诸多法律关系不清的理财产品,该由谁来监管,三方权力在监管中如何协调,以避免理财产品监管缺位和监管真空的存在,也已是摆在各方面前的严峻课题。因此可以说,只有分清理财产品的法律基础,明晰界定肖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才能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处理好各种理财产品的法律纠纷,才能完善我国的理财市场监管。为了更加有效地对我国理财产品市场进行监管.我们着重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研究。商业银行虽然自2004年才开始发行理财产品,但经过几年的发展.其理财产品规模已远超过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总和,已占到了理财产品数量的八成左右,可见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研究显得相当重要:而因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通过公开渠道便于获得.信息相对充分,因此当前对于理财产品的研究尤其是理财主体和投资者之间法律关系的界定,也集中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对于保证收益理财产品,银行须按照约定条件向投资者支付保证收益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对于超出保证收益部分的其他收益,由银行和投资者按照约定分配并共同承担风险。分析该类产品的法律关系,其基础法律关系应当是债权债务关系.对于超出保证收益部分的町能收益.银行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则是信托关系。对于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银行需承担偿还投资者本金的责任,对于收益则需双方按照约定分配和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这类产品对于投资者而言“进可攻、退可守”,既能保本.又可能获得较高收益,在当前理财市场上受到追捧。对其进行法律分析,可知其基础的法律关系与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一致.应当是债权债务关系;而对于投资收益部分.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对于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银行无需承担任何投资风险,亏损由投资者承担,收益也归属投资者.银行参与分配的前提是投资获得收益。并且银行对投资收益的分享本质上与信托公司以业绩提成的方式获得信托报酬相同。此类理财产品的运作方式是与信托相吻合的,其基础法律关系应是信托关系。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存在着银行理财产品品种结构不合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明显、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问题突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力度不足等问题。
解决存在问题的建议对策是:商业银行要构建稳定合理的理财产品品种结构、解决银行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客户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作用来控制个人理财产品的风险、加强立法;其中一项最重要的措施就是推动我国理财产品市场的立法规制。从而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从而将我国多达几万亿规模的理财产品市场进行有效规制。促使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进一步繁荣我国的理财市场和资本市场.从而推动整个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文胜.个人理财的定位与误区[J].现代商业银行,2005,(1):10~12
[2]张颖.《个人理财基础》[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35~42
[3]吴泽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5,(4):21~22
[4]田森,田源.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状况探究[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07,(6):30~32
[5]魏敏,田蕾.个人理财市场细分及客户群差异性分析[J].《金融论坛》,2006,(10):18~19
[6]杨新臣,韩建东.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设策略[J].《中国金融电脑》,2006,(2):41~43
[7]陈兵,李莉.我国个人理财分业经营模式选择[J].现代金融,2007,(10):33~34
[8]姜晓兵.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前景与策略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7,(3):37
[9]邓杨学.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J].经济师,2008,(2):194~195
[10]王洪敏.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08,(16):47~48
[11]王姣.全民理财时代下中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J].《金融经济》,2008,(2):38~39
[12]陈兵.中国个人理财分业问题探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8,(4):23
[13]王芊.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及思考[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9,(2):127
[14]阮勇.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问题与对策[J].陕西农业科学,2009,(2):141~145
[15]殷娜.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315:51~52
[16]李雯.中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比较分析[J].时代经贸,2013,313: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