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展,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特别是农村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是边缘人,对于这类人在城市管理和保障他们的权益在我国社会保障中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本文集中阐述了社会保障的相关概念及内容,围绕农村社会保障实施可能引起的问题做了相应的分析,剖析了农民工在城市得不到好的保障的原因,讨论了关于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方法,提出了个人的看法,并预测了农民工社会生活保障的未来的发展状况。本文系运用规范研究方法进行的专题调研。全文分两部分:首先,是讨论了社会保障的内涵、运作原理以及产生的过程,农村社会保障的对象,及其关于农民工的概念等等;其次,是对其体系及实施进行了分析,最后,是对农民工在城市里的社会生活保障未来的发展做了分析。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概述
(一)农民工的概念与产生
1.农民工的概念
农民工是有农村户口,有承包土地,但离开户籍所在地,主要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员。“农民工”是一个带有歧视性的自相矛盾的称谓,但深刻反映了他们的“边缘人”状态。他们在农村有地,但离开了;他们在城市工作,但没有城市户口,不享受社会保障;他们为城市贡献巨大,向往城市,但不被城市所接纳,游离于主流社会之外;农民工处于中国社会的底层。他们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获得报酬最低。从事行业主要是:体力要求较高的房地建筑工、城市清洁和环境保护的操作工种、绿化养护的苗木工、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工种。
2. 农民工的产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使广大农民走出土地、追求富裕的愿望得以实现。在体制变革方面,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解放了包括劳动力在内的农村生产要素。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使农民拥有了生产自主权、经营决策权、产品销售权和收入分配权,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者,而且使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动成为可能,为农民工群体的形成创造了重要条件。
农民工都是居住在城市的,但是属于非城镇人口,在城市里从事城市里的人不愿去做的脏活累活,他们的工资很低,劳动时间长,还经常被雇主拖欠工资。然而城市的建设离不开农民工,但是他们又是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的人物。改革开放以来,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创造的精神,用勤劳的双手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作了巨大贡献。现在,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队伍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民工的出现及其队伍的壮大,是农村生产力解放的一大成就,也是发展生产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詹 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农民工问题[D],中共中央党校,2006-05-01.]。
把“农民工”的特点主要看做是在城乡之间以及与非农之间具有流动性的原农村居民。“农民工”的这一定义还涵盖一些已经或曾经在异地流动,拟在城镇生活或非农领域就业,但暂时还未找到适合的就业岗位的“准农民工”。这是一种广义的“农民工”定义。根据这种定义,“农民工”现象就不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特殊现象,而是世界现代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与必然现象。把新中国成立初期一再批评过的“盲流”看作“农民工”身份起源的人,通常属于这一定义。如崔文华认为,农民进城起源于所谓“盲流”,中性的解释是“盲目流动人口”,但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个词既包含贬义,也蕴涵政府禁止的取向。
(二)农民工问题产生的根源
农民工问题应当是伴随着农民工的出现而产生的,但在过去未将其看成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因为,第一代农民工是具有传统农民固有特征的农民,他们参照的只能是他们在农村劳动与生活的景象,即使在城市受到不公的待遇,但相对于他们长期在农村的生产劳动及低廉的收益而言仍然是得大于失,城乡巨大的鸿沟也将农民进城务工视为农民占了城市的便宜而不是利益受损,这当然与城市的渐进发展与财富积累有限相关。而时代发展到现在,农民工问题就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而且扩展成了日益严重的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这种变化是我们应当承认的。
农民工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这就是有的学者所说的农民属于“草根”底层,城市人属于“花草”上层。城市政府和市民对农民进城务工的自私荒谬认识(让农民进城为自己服务,但子女教育和伤老病死都回老家)和依靠自己的垄断权力而排斥农民,长期实行二元户籍制度和一系列愚蠢的歧视政策。解决农民工保障问题必须消除目前存在的认识上的误区,同时在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也不能操之过急[杨思远.中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学考察[F],中央民族大学,2005-05-14]。
(三)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
1.农民工问题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我国农村现在是一家一户承包土地经营,全国18.37亿亩耕地,人均1.41亩,2.49亿农户户均7.3亩,耕地块数5.8块。数以亿计农户的土地微小规模经营,汪洋大海的传统小农经济,要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非常困难。农民工现象与这种状况密切相关,他们外出打工是不得已不为之,是对传统农业、小农经济、落后农村的“突围”。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工问题实际上是“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性瓶颈。因为解决“三农”问题,归根到底是要减少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才能提高农业整体效益,才能繁荣农村。如何减少农民?通过什么渠道减少农民?鼓励农民外出务工,切实保护农民工权益,及时转换农民工身份,无疑是一条最重要的渠道。目前,我国有4.9亿农村劳动力,除了已经转移出来的劳动力,起码还有1.5亿有待转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破解“三农”问题就必须抓住农民工这个关键,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在新的领域中实现新的突破。
2.农民工问题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和“以工补农、以城促乡”
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实现“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缩小城乡差距,农民工是一支不可替代的生力军。农民工问题解决好了,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步伐就会大大加快,一些难点问题也会迎刃而解。换一个角度说,中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绕不过农民工这道“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怎样反哺农业?城市怎样支持农村?其实还有一条捷径可走,就是以近2亿农民工为“反哺”与“支持”的桥梁和纽带,紧密工农关系,疏通城乡血脉。比如,四川省今年上半年农民工的劳务收入经银行和邮局汇回农村287.4亿元(不含卡汇等取到),净增134亿元,增长88%。这些劳务收入是农民工用勤劳和智慧创造的“反哺”和“支持”,不需要任何中间环节、不需要政府投资和企业赞助,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实效最强。过去的岁月里,农民工为工业化、城镇化作出了非凡贡献;未来的年代中,农民工还将成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载体。
3.农民工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在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诸多矛盾中,农民工问题最为复杂。特别是一些地方及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不平等待遇,使农民工与企业主的劳资关系紧张,与城市居民的关系不融洽,与社会管理不和谐,有的地方农民工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广大农民工虽然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但在城市仍处于边缘化的状态,难以融入城市生活。尤其在就业环境差的地方和劳资矛盾尖锐的企业,农民工的逆反心理和苦闷情绪很强烈,农民工高伤亡率、高犯罪率等社会问题突出。比如,南方某地级市每年有1万名农民工因公致残,有近5000名农民工因交通事故伤亡;流动人口犯罪率占犯罪总数的97%,抢劫、偷盗等刑事治安案件主要是农民工所为。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农民工与城市的和谐相处,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 张 锐.中国农民工问题调查[N],学习时报2008-10-27]
二、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障覆盖面过窄
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民工进城后没有正式身份,在婚嫁、幼托、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一系列困难,而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都要求有本地户籍。另外,在正常谋生过程中,还有名目繁多的暂住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增加了农民工的务工成本。
(二)工作环境差,工伤保险缺失
工伤保险是农民工最基本和最必要的保险制度。工伤事故赔偿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制中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民工的工作条件非常恶劣,工伤事故时常发生。农民工从事着苦、累、脏、险的职业和工种,他们就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性大的现象,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有很大一部分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行业就业,而有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不到3%,每年因劳动条件差而致伤、致残、致死的事故率非常高。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在三种高危行业(采矿、建筑和暴露于危险化学品的职业)中, 民工占伤亡人数总数的80% 以上。
(三)医疗保险水平低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人,城市职工建立了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制度,但农民工没有这个待遇,尽管农民工是以青壮年为主的群体,但在疾病侵扰时,由于缺乏医疗保障,不能及时就医,病情被拖延。农民工医疗保险水平的低下,往往导致他们有病不能就医,小病酿成大病,甚至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刚刚脱贫或走上小康之路的农户“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四)参加养老保险率低
农民工中有雇主的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大约在5%,这些人大都在效益较好的外资或大型国企就业,而且工龄较长。那些无雇主的流动性更强的农民工享有养老保险的数字更低,养老问题便成了农民工的心头大患。
(五)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等未能与城镇职工等同
单位福利、社区福利与社会救助权益对他们来说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有雇主农民工享受到物质性社会福利的比例不足8% ,一般与工龄和工作任务挂钩,实行的是工资福利。农民工社会福利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劳动者福利问题,主要体现在住房补贴、在职培训或进修、社区服务等。在这方面农民工几乎不可能享受到同城镇一般职工所等同的所有福利待遇。另一方面是农民工子女不能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胡婷.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决策﹠信息,2008(11)]
(六)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的缺失
从就业模式看,在现有的户籍制度下,农民工进城后没有正式身份,在婚嫁、幼托、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一系列困难,而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都要求有本地户口。另外,在日常谋生过程中,还有名目繁多的暂住费、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增加了农民工的务工成本。农民工的就业模式是一种劳动契约式的模式,并不含有劳动保障或就业保险,合同契约的作用微乎其微。尽管国家明确要求劳资双方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际中,大量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当发生雇用纠纷时,因事先没有明确的契约,造成了农民工的利益严重受损。即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合同的内容只强调农民工的义务和用工单位的权利,而忽视农民工的权益和用工单位的责任。在陕西的一份调查中显示,265位被调查者当中,只有21人参加了劳动或医疗保险,而其中劳务单位代为缴纳保险费的仅有1人。可以说,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权利与义务是失衡[杨宇.浅析和谐社会进程中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N],天津日报,2009-4-30.]。
(七)农民工社会保障参保率低退保率高
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5年调查显示,中国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分别只有33.7%、10.3%、21.6%、31.8%和5.5%。从全国范围看,绝大部分的农民工还都还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平均参保率只有10%左右。而据农业部2005年快速调查,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参保率仅为12.9%。进城农民工从事着苦、脏、累、险的职业或工种,一些较为危险的行业,如建筑业、烟花爆竹制造业等则普遍存在着劳动条件差,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的现象,致伤、致残、致死的事故率非常之高。不少农民工因长期在卫生与安全保护设施不达标的条件下作业,患上职业病甚至慢性中毒,对其人身健康造成了巨大损害。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低和退保率高:我国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人,而参加养老保险的总体参保率仅为15%左右,并且参保者中能够达到15年以上缴费并工作到退休年限享受养老待遇的人数更少。同时,已参保农民工的退保问题严重,部分地区农民工的退保率甚至高达95%以上[吕学静 王增民.对当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的评估[P],2009.]。
(八)农民工自身缺少参保意愿
农民工的工资多少和待遇问题影响着他们的参保意愿,工资的收入在他们仅仅用于日常的生活。而在城市中,他们要交这个费,那个费,高额的缴费也使他们的资金减少,导致无法参保。他们也因为害怕失去工作,不敢向单位争取社会保障的权利。还有思想意识上对社会保险的信任低,是造成他们不愿参保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他们本身基本都是拥有土地的,他们有着浓厚的乡土情结和家园意识,土地就是题目的“命根子”。进城打工是他们的另一种人生阶段,他们必定回到自己生长的地方。
三、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基本对策
(一)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的培训
农民工的整体文化水平偏低,这是导致农民工就业问题的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术培训的拓展。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储备一批技术人才。过程中需要明确农民工的学习目标,该学什么,学了什么有用。根据农民工的择业需求安排他们的培训课程,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的找到工作。对具备创业相应条件和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二)抓紧制定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目前,地方性的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章制度已陆续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已不是一些临时性的、地方性的办法和措施所能解决的问题。要提高立法的规格和权威性,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到全局的角度。为此,国家应尽快出台《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为中心的,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济法、社会福利法、社会优抚法、社会互助法、公积金法、社会保障监督法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翟从海.《我国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与立法建议》[J],《社会保障制度》,2004年第6期]。
(三)坚持公平对待农民工,加快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对住房、教育、医疗、安全、娱乐等的需求,纳入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统筹考虑,保证他们享受流入地的基本公共服务。一是健全普惠的公共服务制度。流入地要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二是农民工所需公共服务经费,应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采取各级财政分级负担的方式。同时,督促企业和利益相关方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形成良性的财政投入和成本分摊机制。三是公共服务要向困难群体倾斜。公共服务政策应充分体现对农民工困难群体的优先和优惠,为他们提供基本保障和发展机会,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四)坚持推进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工市民化
农民工渴望长期留在城镇工作和生活,尤其是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出生成长,实现本地化的诉求十分强烈。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管理制度,城市昂贵的居住、生活成本,以及仍然存在的较高的迁移落户门槛等,使农民工实现本地化的难度很大。农民工不能在城市定居,就要奔波于城乡之间,付出往返流动的成本;还要在家乡保留承包土地和宅基地,影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造成在家乡投资建房而又常年闲置的资源浪费;不利于形成稳定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技术的产业大军,影响产业升级和企业人力资本积累、技术改进等。因此,应顺应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坚持推进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工市民化。特别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推进劳动就业、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与户口性质相关的行政管理、社会管理等制度的配套改革,逐步形成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制度体系[ 韩 俊、崔传义、秦中春等.中国农民工战略问题研究[J],www.foods1.com/content/760557/ 2009-5-11 .]。
结 语
通过本文的初步研究(综上所述),得出的结论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有待有关部门引起高度的重视,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还是敏感的政治问题,如果农民工问题解决不好,会影响我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隐藏的不稳定因素将导致社会的动乱。由于目前对农民工的就业问题,长期以来受人们思想意识的原因,导致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认识尚浅。解决我国农民工问题还需一段时间,未来的研究还可以在从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态度,看法和各方面的要求来提高农民工的总体素质和水平。
参考文献
[1] 詹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农民工问题[D],中共中央党校,2006-05-01.
[2] 杨思远.中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学考察[F],中央民族大学,2005-05-14.
[3] 杨宇.浅析和谐社会进程中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N],天津日报,2009-4-30
[4] 吕学静 王增民.对当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模式的评估[P],2009.
[5] 曹信邦 王玉风.地区间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利益冲突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