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日益融入到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之中,从获取新闻、搜索资讯、收发邮件、短信QQ到游戏聊天、购物炒股、在线影院、网上课堂等,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但是在网络中,各式各样的诚信问题时时困扰着广大网民。网络需要一个诚信的环境,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在这方面有所作为。虽然政府要真正意义上对网络诚信实行行而有效的监督,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我们应该看到在这条路上我们的人民政府做出的努力,也应该对我们的政府更有信心。
关键词: 网络诚信,政府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冲击与凸显出来的诚信问题
(一)网络对传统信息获取渠道的冲击
据近期一项网上调查显示,互联网作为网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其公信力仅次于电视,是网民信任的第二大媒体。在各类网络资讯中,新闻享有最高的信任度。调查结果显示,有76.4%的网民将网络作为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远远高于电视11.8%、报纸8.1%和杂志1.7%等传统媒体。从网民对各种媒体的信任程度来看,24.8%的网民认为网络信息最为可靠,虽然低于电视49.5%,但明显高于报纸17.6%、广播2.6%等传统媒体。各类网络信息中,网民最信任的是新闻。另据中国“互联网实验室”近期公布的综合测评报告,新华网等国家重点网站的“人气指数提升迅速”,成为网上权威准确的信息来源。这说明在这个信息化时代,网络媒体作为信息来源的新生力量,逐渐改变着人们从电视报纸上获取信息的传统观念。
(二)网络诚信问题浅析
但在以新华网、人民网为代表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已成为网上新闻发布的主渠道、网络宣传的主旋律和网上新闻的主流媒体,在网民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同时,各种网络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诚信问题也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以网络为载体和手段,现实社会中的诚信问题也在虚拟的网络社会中普遍存在。
例如,在一款叫做魔兽世界的网络游戏中,有不少人通过木马系统,侵入并盗取玩家信息,转移其虚拟财产以谋取不当利益;而玩家在线上线下的自主交易,其中更是不乏诸多受骗者吃亏上当,由于开发商和代理公司均言明对此类事件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此种现象仍然层出不穷,玩家与玩家之间的信任度不断下降。
一般而言,现代网络诚信问题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网络交易诚信。常见于网民通过互联网平台(如淘宝网,亚马逊等)进行一系列交易行为之中产生的诚信问题,如买家恶意差评,卖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或收款不发货等。
2.网络信息资源提供者的诚信。网络信息成千上万,如信息资源提供者诚信度堪虞,那么网民所接受到的信息就存在虚假的可能性。例如近日,某地大学生小李在求职网站上看到一家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称“星巴克咖啡厅”招暑期工,月薪2000元-3000元,还提供食宿。小李觉得薪酬十分有吸引力,于是致电该公司在网站上公布的手机号码,联系人“张小姐”要求小李在面试时缴纳150元“会员卡费”,这引起了小李的怀疑。他果断报了警,结果证实这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信息,欺骗大学生以谋取利益为目的的欺诈案件。
3.普通网民诚信。由于网络的隐蔽性和虚拟性,使得很多网民认为网络世界是虚幻的,在这里可以任意放纵自己,不需要像现实生活中一样遵守任何道德准则,这样就给众多网民带来了诚信问题。
真实案例:“我玩这个游戏从来没花过钱。”在四府街某网吧里,一个18岁的少年小伟(化名)自豪地说。他玩的网络游戏叫“冒险岛”,游戏里的虚拟装备,需要用人民币充值购买而不能用游戏币购买,价格昂贵。明眼人介绍,该少年的游戏“造型”至少花费100元,对于无收入的学生而言这不是小数目,小伟的钱从何而来?
“骗来的。”小伟毫不讳言。在玩游戏的青少年中,小伟的“骗术”是比较高的。小伟还对记者讲解起了“心理战术”。这些“技术”是他们玩过各种游戏后摸索出来的,譬如现在的集体作“托儿”,或者“美人计”,都需要彼此配合;有了这些技术,“玩任何付费游戏都可以不花钱。”
4.黑客行为。黑客除了对网络进行攻击,使得互联网不再安全的同时,其所开发出的流氓软件更是令网民防不胜防,自身资料大量外泄并被人有目的地利用,由此会产生不少性质恶劣的诚信危机事件。
2011年12月的《都市快报》就刊登了一名顶级黑客徐放的事件,作为一名理工科博士、国外某大学研究员,收入不菲,这是顶级网络黑客徐放的在日常生活中示人的一面;而作为黑客这一面,他两年来“潜伏”杭州一家游戏网站,利用网络漏洞牟利400多万元。
而高智商的他费时两年精心筹划这次黑客行动,只是为了检验自己的计算机水平。落网后他交代,“我就想看看,以我的水平,要多久才会被人发现,我认为警察永远找不到我。”
二、政府为什么应参与到对网络诚信的监督中去
(一)一般意义上政府的定义及工作方向
政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是指国家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公共机关的总合,代表着社会公共权力;狭义的政府则是指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政权机构中的行政机关,即一个国家政权体系中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组织体系。本文中所指的政府,均使用广义的政府概念,即国家公共机关的总称。
政府的工作方向有很多方面,不同的机关有不同的方向,如民政,司法,检察等等,刚刚结束的党的十八大,则把未来政府工作的大方向定义为改善民生,各部门各司其职又相辅相成,共同为了一个目标:让人民更幸福而奋斗。
(二)网络诚信监督亟需从“民营”转向正规化操作
2010年11月,闹得沸沸扬扬的奇虎360与腾讯QQ之间的竞争进入白热化阶段,双方互不相容,矛盾骤然升级。该事件关系到数亿网民的用户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在国内整个互联网界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作为普通网民来说,很多人电脑上都装有360和QQ软件,这两者之间由于互相指责盗取用户隐私所产生的矛盾纠纷,间接得影响到了广大用户。正如网民所说:企业之间的竞争矛盾到最后受苦的是普通用户,咱们的那些“相关部门”都跑哪去了?这事没人管,就由着他们这样不正当竞争吗?
其实这事不是没人管,在2013年的1月,有“独立调查组”等民间组织自发的通过技术手段分析360浏览器的后门,并公布了大量偷窃用户隐私的资料,资料真假虽无法辨认,但据说工信部因此已约谈360。
在这里且不论这个“独立调查组”此做法是否有欠妥之处,我们应当从中看到的是,目前网络诚信监督方面政府介入实在是过少,更多的是“民营”化的操作。
将“民营化”管理和“正规化”管理对比一下我们可以看出两者区别:
其一,公正性的体现。
民营化管理主要靠民间组织自发成立,而自发成立很多情况下都是有着同一个目的或者同一个利益驱动所形成的,这就对管理的公正性提出了一个考验。举例来说,淘宝上有买家自发成立了所谓的淘宝买家监督机构,对淘宝的卖家进行管理监督,一有发现疑似诚信欺诈问题,便不分青红皂白予以封杀,许多明明是正规做生意的卖家对部分别有用心的人的恶意差评导致自家店面惨遭封杀的现象,表示很受伤,一个网民叫“老男孩”的卖家更发帖表示:累觉不爱,政府为什么不管管这种事情?
而政府正规化管理则可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持中立立场,在最大程度上做到公平公正,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其二,合法性的体现。
现在社会正在向着法制化社会稳步迈进,民间组织虽然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内部消化”一些诚信矛盾,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保护,受害人的法律权益在很多时候仍然无法得以伸张。政府正规化管理则可以由立法部门出台相关法律政策以达到震慑效果,从而使管理行为变得有法可依。
其三,管理能力的体现。
我们经常说草莽出英雄,高手在民间,诚然,人民群众中高手如云,但正如金庸所写的小说《倚天屠龙记》里所说,前朝尽多武功高强的英雄豪杰之士,却将大好河山沦亡在鞑子手中。高手虽多,但无法同心同力,共同进退,面对如此庞大复杂的网络诚信问题,无疑最终仍然是会败走麦城。当今网络诚信问题不是一个人,一个民间组织所能应付的,需要一个有组织,有计划,有相关技术的综合性社会团体,而这,正是我们政府所能做到的,也只有我们政府能够做到。
因此,我们的政府应该真正参与到网络诚信监督中去。
三、政府应从哪些方面入手参与监督
政府在网络诚信监督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通过主流网络媒体,在网络环境中做好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
网络环境毕竟是虚拟的,而且提倡言论自由,因此政府不宜过多干涉,否则反而会引起网民反感,可通过如新华网,天涯论坛等主流网络媒体,做好宣传教育,从而营造出良好的网络环境氛围。
而且,用网络媒体宣传,有着别的渠道无法取代的优势,具体在:
一是网络媒体具有很好的开放性以及很高的信息共享度。网络面对的是一个信息的海洋,普通的网络使用者都可以为互联网络提供信息,它承载信息的扩充性是无限的。网络媒体可以依靠这些宝贵的资源,用“超链接”的方式将各方面的信息在允许的范围内收为己用,这种信息共享无疑大大丰富了网络媒体的信息量,信息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大大增强,这是传统媒体无法做到的。随着网络媒体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这种优势体现得也就越明显。
二是网络媒体具有便捷检索性和互动性.人们在浏览互联网查阅信息时,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去主动的查找信息资料,各取所需。有了互联网,受众成为信息传播的主导者,甚至还可以借助电子邮件、BBS等发表自己的看法,回馈给传播者,这是网络媒体最突出的优势所在。“网上无国界”,与互联网连接的主机都是平等的,无论你来自哪个国家,只要你知道IP地址或域名,都可以访问任何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尽管它在地球的另一半。网络媒体这种跨地域性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
三是网络媒体还具有极强的时效性。由于网页制作的过程相比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大为简化,既不像电视要经过编辑播出,也不像报纸需要排版印刷,只需更新网页内容即可。而且网页内容一更新,网页的访问者立即可以看到,中间几乎没有时间差。因此,很多大的新闻事件,反应最快的常常是网络媒体。
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教育方面的典型案例为前几年的温家宝总理做客天涯论坛,与网民面对面交流,既利用网络便捷性培养了公众亲民感,又方便快捷地做好了宣传教育工作,群众乐于接受。
2、进一步完善网络技术,杜绝黑客攻击的可能性
黑客是计算机出现后衍生出的新兴名词,意指那些专门利用网络搞破坏谋取利益人,黑客之所以能够成功的对用户电脑进行攻击从而取得想要的资料等数据,主要是因为网络上存在漏洞。在这方面,政府官方有相对全面的技术人员,可以循序渐进,逐渐修复网络漏洞,完善网络技术,从根源上杜绝此类事件。
3、完善相关法律修缮,确保依法治理,有法可依
现在我们在网络诚信方面尚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只能以欺诈行为或者妨碍公共安全行为等处罚,应该在此方面出台一部专门的法规,如此一来方能出师有名。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0年的5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办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在境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也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这意味着,网上开店正式进入“实名制”时代。
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法规,对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产生积极的作用。
4、建立公共网络监督平台,对不诚信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有一个案例很有意思,不久前,某市网民李先生的家用电器损坏需要维修,通过普通网络搜索后,他发现搜到的都是广告信息,无法分辨真伪。为此,李先生尝试了“征信网”诚信搜和诚信导航,发现搜到的合法网站都有特别标识,推荐网站都经过警方甄别,李先生对此感到特别放心,通过这些合法网站,他最终得到了价格实惠的正规服务。
据了解,自2010年3月开办以来,“征信网”长期与本市网警部门合作曝光不诚信网站、网民,在广大网民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诚信搜”目前已经认证网站1.3万余个,网民按一次“搜索”键,就能清楚辨别网站的真伪,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网民被“李鬼”网站欺诈的风险。而且,网民还可以通过该网站进行举报,这种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方式将更加有效的推动本市网络诚信体系建设。
四、政府在网络诚信监督方面需要注意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诚然,政府作为国家的承载体,实际行为体,国家公共权力的象征,应该在网络诚信监督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但实际操作起来却是有一定的难度与阻力,会遇到一些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自身诚信缺失现象导致公众对政府行为失去信心
政府在工作中的一些行为表现出自身诚信的缺失,这主要有:1.数字造假。2.朝令夕改,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3.腐败形势仍然严峻,官员以权谋私。所有这些状况,都严重影响了政府的信用和公众形象。究其原因,无非是传统文化的固有缺陷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加之自身的监管措施不到位所致。
政府自身诚信尚且不被人信任,何谈监督网络?
(二)网络自身特殊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以网络垃圾信息监管为例,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界定何为垃圾信息的标准;其次又涉及到法律层面,确实互联网已经不算是法律治理真空地带,对其他媒体适用的法律在这里同样适用,但互联网却实实在在是一个法律管理灰色地带,例如一些情色图片等,均不属于法律治理的内容。
另外有句话说得好,你永远不知道在另一端和你交流的是人还是狗。网络自身特有的虚拟性使政府监管难度加大,且人力物力有限,要实现行之有效的全面监管,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网络诚信问题法律方面的缺失
诚信问题属于道德范畴,目前尚无一部完整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很多不法分子便就此钻了法律空子,政府监管部门对此也是一筹莫展,虽然有理可依,有证可循,苦于无法可据。
五、结论
从网络诚信监督需求性来看,我们的政府确实需要参与进来,对网络大环境进行正确的引导。但是我们同时应认识到,在现阶段,政府对网络环境下诚信问题的监督是存在一定局限性的,只能更多地从媒体正面宣传,打击网络诚信犯罪等方面着手,政府要真正意义上对网络诚信实行行而有效的监督,要走的路还很长,但我们应该看到在这条路上我们的人民政府做出的努力,也应该对我们的政府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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