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紧密结合我国农村信贷产品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信贷产品的创新为出发点。首先论述和分析我国农村信贷产品的基本现状,简要说明农村信贷存在的问题;其次,结合实际情况和参考文献,提出一个创新的贷款模式,包括创新小额无担保信用贷款模式、联保贷款模式、担保基金贷款模式、抵押与质押贷款模式。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创新贷款产品的推广作了简要分析。最后,提出推广过程中会遇到的难点,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村镇银行,农村金融,贷款产品,推广
一、引言
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一大创新,它是在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撤离农村,农村资金供给不足,金融网点覆盖面小,农民和农村企业融资困难的环境下应运而生的。作为新的金融机构,它的发展势必会遇到很多困难。除了直接面对来自农村信用社为主的金融机构的竞争,系统落后,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不足,更多的要面对农村信贷的小额,分散化所带来的高风险,高成本。因而,为了更加高效,便捷的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的金融服务,村镇银行只有积极创新贷款模式,开发新的贷款产品和经营模式,才能站稳脚跟,占领市场。
论文紧紧围绕信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在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信贷产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信贷产品的模式进行了初步探究,主要从创新小额无担保信用贷款模式、联保贷款模式、担保基金贷款模式、抵押与质押贷款模式四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创新贷款模式,在此基础上,对信贷产品的推广模式作了简要分析,并对推广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旨在发展农村金融,体现出村镇银行特有的便捷性、灵活性和对中小企业的扶植性,提高村镇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并长期获得竞争优势。
二、我国农村信贷产品的基本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贷是基于农户的信誉和资产等情况,在核定额度内向农户发放的贷款。近年来农村信贷主体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拓展至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对象从传统农户扩大至农村多种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村各种微型企业;农村贷款用途由传统农业扩展到有助于农民收入提高的各个产业;农村信贷的目的也由最初的扶助贫困拓展至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小额贷款的额度也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从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要求来看,当前农村金融供给远远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农村金融需求,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日益彰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金融供给主体不足
2012年,银监会的调研资料显示,我国平均每个乡镇只有2.13个金融网点,平均1个营业网点要服务近2万人,农村支付结算的需求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类支农补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惠农政策,并依托银行卡进行资金发放,但由于银行网点和ATM匮乏,造成银行卡资金支取极不方便,农民不得不频繁往返县城金融网点,既费时费力,又要承担交通费用,成本较高,便利支取各种涉农补贴等小额资金已成为当前农村最广泛、最迫切的一项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二)涉农贷款增长较慢及农村金融服务品种较少
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能够提供的金融工具单一,服务品种很少,服务功能不健全。县及县以下能够提供除存、贷、汇以外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网点不足20%,绝大部分的行政村不能提供基本贷款业务。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问题还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路径。
(三)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发挥有限
由于政策性支持农村的贷款风险补偿、分担和转移机制不完善,没有建立完善的对农村贷款进行贴息、补贴、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杠杆机制,农村担保机制不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缺乏、商业性农业保险连年萎缩,制约了金融机构对“三农”的资金投入。农业发展银行融资机制不健全,利益补偿机制不完善,导致其政策性支农作用的发挥有限。另外,农发行不吸收公众储蓄,自身资金融通的空间有限,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四)农村民间借贷行为活跃但尚欠规范
民间金融资金相当充裕,流动量惊人,已经形成了一个颇具规模的地下金融市场,且以多种形式为依托,主要形式包括:民间自由借贷、私人钱庄、经营纯粹民间借款业务的典当行、非政府小额信贷和其他民间金融组织等合会。对于不少地区的农户和中小型企业而言,非正规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正规金融市场。民间金融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迅速发展和渗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供给不足,起到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但是,非正规金融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诱发高利贷行为,加剧了金融风险,干扰正常的金融秩序。地下金融组织作为一种自发性的私营金融组织,其趋利性易迎合人们的投机心理,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极易被一些不法地下金融组织诱引而脱离正常的借贷行为,导致金融秩序的动荡。
(五)农村金融体制潜在的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农业保险体系缺乏,农业和农民信贷风险难以分散;二是从村镇银行内部管理相对落后,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资产质量普遍较差,抗风险能力比较弱;三是村镇银行生态环境相对较差,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农村金融法制观点薄弱,地方财政向地方金融机构变相透支倾向存在;四是民间借贷行为缺乏引导,民间金融的潜在风险问题突出等。
三、村镇银行信贷产品的开发的模式分析
为了更加高效,便捷地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标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村镇银行只有积极创新贷款模式,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以原创的姿态参与农村金融竞争,以“特色服务”来吸引贷款。
(一)创新小额无担保信用贷款模式
传统小额无担保信用贷款是对本地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贷款额度较小,主要用于针对个体种养殖户、定单农户、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经商户、小型加工户、运输户等其他城乡个体经营户,以农户信用发放的贷款,满足生产经营、购买农机器械、购置生活用品、房屋建设、教育等消费资金的需要。由于这些贷款者的收入不确定性高,可持久性弱,虽然有信用,但信用能力有限,再加上意外因素导致的还款困难,使得不良贷款较多。村镇银行对单个贷款户发放贷款的主要依据是贷款户上年收入、上两年节余、家庭财产、品德、社会反映等指标。银行应对市场进行细分,从客户需求入手,找准服务对象,对农户小额贷款设计标准化产品和规范化信贷操作流程, 进行集中审批,推行贷款组合管理,强化贷后服务。根据自身的资金实力和农户的各种风险,科学核定农户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 有效规避信贷风险和支付风险,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1.基于信用村的贷款模式
信用村贷款模式就是村镇银行以村为单位,对该村的贷款户资信进行评分,综合评定该村的信用等级。这种贷款模式可以使村镇银行从单笔贷款的调查、审批,转变为主动对村镇经济、农户需求进行调查研究, 设计适合各种需求和有利于风险分散的信贷产品,制定合理的信贷流程、贷款监督和风险控制流程,以及加强对农户贷后服务和指导等。
首先对农户生产经营情况、经营规模、个人信誉、自有资金和家庭状况等建立了农户基本经济档案, 然后结合农户信用评定标准,评定确认农户的信用等级,最后根据不同的等级核定不同信用贷款额度。农户经济档案的建立、资信评定、授信额度核定和贷款本息清收都离不开村干部的支持和配合。其主要就是村镇银行在村委的配合下,通过建立农户信用评定委员会、建立农户经济档案、评定和核定信用户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村镇银行根据授信额度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并定期对信用村进行复审的全过程。
2.基于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
在合作型专业经济组织(或股份联合制企业) 里, 可采取分散贷款集中使用的模式。村镇银行对每户农民承包的土地数量及产量、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合理确定单户贷款额度,将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给当地农业龙头企业, 再由龙头企业与农户签订订购合同,以预付定金的形式,将资金分配给授信农户,最后在产品销售后由农业企业负责归还贷款。这种模式既解决了农业企业贷款时保证与抵押难的问题, 同时也有效地降低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
(二)联保贷款
1.农户之间联保
建立经济档案和信用档案即资信档案可以减小村镇银行贷款发放的风险。在建立农户经济档案和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村镇银行对所在区域内没有直系亲属关系、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担保贷款的客户发放的共同贷款,通常由五户联保和七户联保,由多户共同承贷一定数额的款,并按比例分配贷款数额,每户都承担连带责任,村镇银行方对每户都具有贷款追索权,如果贷款户到期不能还款,则由其他贷款户代为偿还。因为农户之间比银行更清楚他们各自的收入水平、家庭财产以及社会反映, 故而让其互保。
2.龙头企业与小企业、农户联保贷款
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探索担保贷款。企业或农户需要融资,在可使用抵押财产有限时,可以通过与其有经常业务往来的企业进行互保。村镇银行应该创新贷款联保管理机制,把农户与农户之间的联保贷款,延伸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联保,积极开拓“企业联保”和“企业为农户担保”的贷款模式,将龙头企业与农户、中介机构和担保机构等具有法人地位的利益主体纳入到联保贷款范畴。把对企业贷款和对企业经营、财务、资金运作的顾问咨询相结合,采取“贷款”+“企业经营服务”的方式。村镇银行通过贷款利率优惠、减少资金的使用约束,向龙头企业发放贷款,但同时要求龙头企业与其原材料供应户、产品代理商、产品的最终消费者之间建立联保贷款机制。业务关联企业或向龙头企业供应原材料的农户在村镇银行借款后不能按期还款时,龙头企业应先待为偿还,然后由龙头企业向关联企业催收,通常以降低原材料购买价格,提高产品价格的方式间接回收;这种贷款模式实现了银行、龙头企业、关联企业的共赢。
(三)担保基金贷款
1.政府担保基金贷款
村镇银行应建议政府部门每年从支农项目中分配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作为农户贷款保证准备金,主要为资产抵押不足、联户难以担保、贷款需求额度较大的农户和农业项目提供担保。并对存款按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当出现农户不能还款,造成呆帐、滞帐时,村镇银行可以从保证准备金中按一定比例划拨补偿。建立专项准备金账户,可以防范贷款的道德风险。由于资金的所有权从根本上讲是属于农户,但该账目只能作为坏帐准备,不能随便支取,必须保证规定数额的资金。这种贷款方式降低了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风险,又减少了农户贷款中的逆向选择。
2.合作经济组织、大企业基金担保贷款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规模化、集约化、股份制形式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产生。小额、分散的贷款不能满足大量规模化生产的需要,村镇银行应该抓住这个机遇,充分挖掘市场,对合作组织的成员放贷。为了降低贷款风险,银行可以与经济组织协商要求建立贷款保证基金。成员投资、营运、盈利能力的差异性,使得贷款风险也出现多样性,村镇银行降低风险的最好办法就是从合作经济组织的贷款保证基金中获取损失补偿,把债权债务关系转化为成员与合作经济组织的权利关系,最后成员的固定投资、产权、股权等资产就成了还债保证。
(四)抵押与质押贷款
村镇银行和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一样,也要面临抵押资产价值低,农产品价格波动大的市场风险。由于农户房产多是自建自居,缺乏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可抵押的有效财产很少,限制了农户抵押贷款的发展。为了增加贷款的风险保障,村镇银行可以创新和挖掘抵押和质押贷款方式。
第一、对农村中小企业, 探索将其存款、收益、权益等作为质押物;建立公司为农户担保贷款与仓单质押贷款相结合,实施贷款、理财、咨询业综合服务,推动龙头企业、农户、基地联动。
第二、对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企业, 探索动产质押贷款; 开展农业机械抵押、农用机动车辆抵押与商家联保贷款;随着农村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农村的土地、养殖水面使用权已具备一定的交易价值,积极探索农民以养殖水面积使用权、经营权、经济林权、订单与动产质押贷款,探索推行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对种养殖大户发放经营权抵押贷款。
第三、对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贷款,可以要求合作社提供担保;开展个人创业投资贷款,个人工资保证贷款,车主融资贷款,出租车运营证质押贷款等新型业务;探索房屋抵押,以有价单证、城镇区划内的商品房、商铺作抵押;开展贷款户所持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索赔等具有预期收益的有价证券质押贷款形式。
四、村镇银行信贷产品推广的模式分析
为进一步推广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应从政策推动、市场建设以及机构发展等方面着手,增强农村信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村镇银行信贷产品目标群体的满足率,最终实现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的政策目标。
第一,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拓展信贷服务空间。通过供应链金融、农产品贸易融资、合作社成员担保贷款等金融创新模式,全面提升村镇银行信贷产品的可得性。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以农户、个体户等农村低收入群体为主,这些客户既缺乏足够的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品,也难以提供可信的资信报告和信贷记录,从而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
第二,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降低信贷服务成本。农村金融服务具有需求分散和成本较高等特点,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提供了便利。我国已基本建立了现代化的支付系统和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村镇银行可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建立信息化、网络化的业务管理系统,在降低金融机构经营风险的同时,使农村地区享受多层次、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第三,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发挥地方政府在推动农村信贷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小额信贷发展、提高农户信贷资金的可得性,具体而言,可考虑从两个层面构建以下考核指标:一是小额信贷覆盖面。若该省当年的农户小额信贷在涉农贷款中的占比不低于农业在GDP 中的占比,则对该省金融机构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实施减免,并且减免幅度与农户小额贷款(或涉农贷款)超出农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例挂钩。若不达标,则不能获得税收减免等优惠,但也不实施逆向惩罚。二是小额信贷不良率。若该省当年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放小额信贷的不良率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则对该省金融机构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实施减免等优惠。
第四,加强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为小额信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继续加强诚信教育,切实有效地开展基层社区和借贷客户,以及金融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信用制度建设。突出抓好信用信息公开机制、信用产品供求机制、信用惩戒和褒扬机制的建设。借助人民银行正在完善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体系网络,为小额信贷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村镇银行信贷产品推广的难点及对策分析
(一)村镇银行信贷产品推广中产生的问题及难点分析
为全面推行村镇银行贷款产品,需要县乡党政干部、村镇银行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密切合作,相互配合。但在工作开展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及推广难点。
1.宣传力度不够。村镇银行对支农贷款的宣传在方法、方式上都十分简单,局限性较大,宣传效果不甚理想;同时许多新闻媒体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热衷于宣传某些新闻、趣谈。种种原因,使人们无法真正了解支农贷款,直接影响了支农面的扩大。
2.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银行将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单纯作为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任务来完成,对推广农村信贷的重要认识不足,在主观上缺乏足够的积极性。加上农村贷款面广、额小、工作量大、管理成本高,导致部分村镇银行在推广农户贷款工作中缺乏内在动力,市场激励不足,工作开展不充分。
3.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不配套影响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一方面,目前多数银行实行了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到期收不回的轻则扣工资,重则下岗清收;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约束的同时,没有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贷款管理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4.农户资信掌握难不利于农村信贷的推广。农村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农户资信评估机构缺位,农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导致银行对农户的资信了解相当困难。信息不对称,制约了小额农贷的全面深入开展。
(二)村镇银行信贷产品推广的对策分析
针对目前村镇银行信贷产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进一步推广信贷产品应努力构建以宏观政策为导向,地方政府行政支持为组织体系,村镇银行为营销主体的运作机制,促进信贷产品更广泛、深入地开展,并实现最大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鉴于以上运作思路,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不断建立和完善农村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要不断的建立和完善多种贷款责任制,如不断的建立和完善审贷分离制、分级审批制、授权、授信管理制等。其次,还要逐渐的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风险预警、信用风险规避等多项制度。再其次,要加强贷款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贷前对客户进行严格的信用分析与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及对风险进行严密的监控。
2.探索建立农村信贷的风险补偿机制。一是要不断的补充村镇银行的自有资本,防范自有资本充足率的下降,提高自身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充足提留贷款损失准备金,提高贷款拨备覆盖率。三是借助农业保险转嫁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形成的小额信贷损失。
3.实行有差别的合理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村镇银行应设置专门的利率管理部门和专门从事利率管理的工作人员,收集贷款定价相关的有关定性定量资料,根据影响贷款定价的因素,如资金成本、风险程度、期限的长短、目标收益率、贷款的供求状况、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及与银行的关系、基准利率的高低、银行业的竞争程度等来合理的、有差别的、科学的定价。
参考文献
[1]孙若梅:《小额信贷与农民收入》.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
[2]汪小亚、帅旭:《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中国金融,2010年第16期
[3]戴亚旋:《探析以专业化经营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纵横》,2009年第6期。
[4]徐树林:《关于农村小额信贷发展问题的思考》.河北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期
[5]凌智勇:《中小企业融资与中小民营银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年1 月;
[6]唐智能:《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难点及对策》.[期刊论文],南方金融2006年第7期
[7]寇军中:《村镇银行贷款模式探究》.消费导刊,2008年第19期.
[8]杨速炎:《农村金融新生代:“村镇银行” 》.经济导刊,2007年第4期
[9]温铁军姜柏林:《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第10期
[10]王曙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绩效与机制创新》.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8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