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魏晋六朝是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重要阶段,独具魅力的志怪小说由此繁盛,其中尤以人仙人鬼婚恋故事最为动人,对后世小说戏曲影响甚深。本课题旨在研究魏晋六朝志怪小说中人仙、人鬼这一类型的故事,通过分析此类故事的基本模式,探索该时期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并藉此发掘此类故事在中国文学史上的价值。
关键词:魏晋六朝 志怪小说 人仙人鬼婚恋 文化心理
作为中国古代情爱文学的重要里程碑,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对后世文学创作的影响是极其深远的,它为后世文学的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材料库,有的故事甚至已经具备原型意义,譬如流传甚广的田螺姑娘,天仙配,窦娥冤这些故事都直接或间接取材于《白水素女》、《董永织女》、《东海孝妇》等原型。但志怪小说异类婚恋故事对后世更重要、更深刻的影响还在于它开创了才子佳人、仙女凡夫式的创作模式以及将男性作为叙事视角的复杂的独特文化心理。因此考察志怪小说人仙人鬼婚恋故事中的种种表现,会加深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魏晋六朝的时代精神与文化风尚的变迁
志怪小说经战国草创、两汉初兴,到魏晋南北朝遂进入鼎盛时期。作为志怪小说的完全成熟期和鼎盛时期,此时志怪纷出,如李瀚《蒙求》云:“《搜神》、《列异》,浩浩杂书,若长河之水,流而不息” [1];作者甚众,上自皇帝郡王,下至僧道士众,阵容壮观,又些多有饱学之士;题材广泛,多样化,上至三皇、下逮近世,张皇鬼神、山川地理无所不包。此间遂成为志怪小说的黄金时期。魏晋六朝时期人仙人鬼婚恋故事的盛行与以下几方面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生命的忧患意识
生命的忧患意识是志怪的直接诱因。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期。
从三国到隋,在这四百年间,多达三十多个政权交相更替,各统治集团争权夺利,致使战祸频仍,兵连祸结,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整个社会陷入了分裂混乱的局面。在这样动荡不宁、生民多艰的现实前,人们感受到了惨淡现实所带来的威胁感,死亡的魔影始终游离左右。秦汉之际,上升的国力曾使人们拥有相对安定的生活,长生、神仙之说盛极一时。汉末狼烟四起,战乱频繁,曾经平稳幸福的日子不复再来;魏晋以降,命悬于刀俎,“终岁履薄冰”成了民众的生活写照,强大的落差迫使人们寻求心灵的解脱。人们心中为死亡困绕,“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惟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2]。于是,两汉以来的阴阳谶纬学及其它迷信思想终于同原始崇拜及宗教合流,关怀生命,探讨生死的志怪便纷至沓来。
另外,由于时代的动荡不安,许多百姓纷纷逃向人迹罕至的深山以躲避战祸。人们幻想在这些地方能遇上神仙,给他们带来好运,或许既能当上长生不死的神仙,又能得到一个姿色美妙的仙女为妻。当创作文人对当时人民的心理和愿望有所反映时,大量的神仙、遇仙元素便出现于志怪小说之中。典型的如干宝《搜神记》中的“袁相根硕”,刘义庆《幽明录》中的“刘晨阮肇”、“黄原”等。
(二)宗教迷信的昌炽
有谓佛教自东汉传入,然至魏晋南北朝始。佛教于东汉明帝时传入,直至在魏晋南北朝与中土文化经过一系列相互冲突和融和后,才逐步深入人心。为了在中国站稳脚跟,佛教不仅通过玄学、清谈等融入本土文化,发展独特的教义和自我思想体系,并且还通过小说宣传教义,以期吸收更多的信徒。文人多崇佛,自然秉笔弘法,若干宝《搜神记》、刘义庆作《幽明录》、《宣验记》等,大抵是为了“发明道之不诬”。
在魏晋六朝时期,原始宗教、佛、道三教合一,宗教迷信观念流行,其规模、声势、影响都大大超过前世,迷信的内容愈来愈丰富、精微,鬼神观念深入人心。这种情况造成大批鬼神传说的出现和流传,不仅前代产生的旧传说会得到进一步的传播机会,而且产生了大量的新传说。这样,志怪小说就有了极为丰富的题材来源和幻想基础并因之而大量产生。六朝文人普遍接受佛、道及原始宗教思想,宗教迷信观念极大地支配着他们的写作。总而言之,魏晋南北朝时期盛行的神仙信仰为这一时期的仙凡婚恋故事提供了适宜的气候和土壤,直接催生了大量优秀的仙凡婚恋小说。
(三)门阀世族制的客观存在
人仙人鬼婚恋故事为魏晋时期上层社会所喜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门阀世族制度的存在,它是魏晋六朝时期在政治上的一大特色。小说中的仙女或女鬼实际上是对高门世族女性的投影。她们宛如大家闺秀般,端庄贤淑,能诗善赋,德言容功,显示出当时高门女子所特有的修养内涵。
事实上除了人仙婚恋故事中的仙女天然地高出凡人一级,人鬼恋情里的女鬼生前也多出自名门,甚至是王宫显宦之女。通过与高门士族联姻来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或获得实际利益是普通寒门庶族或一般世族男子晋升出身的最好捷径。因此在志怪婚恋故事中的男主角从仙女或女鬼那里都或多或少得到了些许好处。例如人仙故事中,《袁相根硕》中虽然只描写袁相脱壳而去,却不难联想此实为升仙;《白水素女》虽然谢端未有更深的仙缘,但仍因为素女留下的螺壳而获得不小福报。更为明显的是人鬼恋中《谈生》、《辛道度》等故事中的男主角,尽皆龙门一跃,咸鱼翻身,实现了向贵族阶级的一步迈进。
尽管在这些小说中未免有功利主义的意味,但小说更多的是侧重表现在虚构的幻想世界中男子与女鬼或女仙突破世俗的藩篱、自由而热烈地追求幸福的精神。这一类型的故事以《紫玉》,《王道平》和《卢充》等为典型代表,表现了古代青年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和对美好爱情、自由婚姻、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二、人仙人鬼婚恋故事及其异同
近年来,学术界对魏晋六朝志怪小说的关注和研究越来越多,所涉及的范围也到一定的宽度和深度,但多为泛泛地评论志怪与佛道等宗教的关系,对人仙人鬼婚恋故事这二者的联系与区别方面的研究还略显不够另外,多数学者多将其研究重点侧重于女性角度,反而对它们不约而同将男性作为叙事视角这一复杂的独特文化心理忽略了。因此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人仙”、“人鬼”这两个对象为研究对象,立足文本,进一步深入研究魏晋南北朝人仙人鬼婚恋故事的时代蕴含和人物背后的人文取向,挖掘其对后世文学的贡献与社会价值。
(一)人仙恋之一般模式
人仙之恋,在中国本土产生极早,且常发生在山中。说文解字说:仙,迁也,迁入山中也。[3]“仙”属会意字,本作“僊”,右边部首的意思是人爬到高处取鸟巢,加上“人”旁,表示人升高、长生迁去也。古人认为天在山上,仙人多住在高处。至魏晋六朝,出现了人仙恋情。魏晋六朝志怪小说中的人仙恋情可以根据故事情节分为不同模式,较为常见的有以下三种类型。
1、洞穴仙窟型
此类故事描写了处于乱世中的人们,对婚姻家庭幸福生活的向往;也反映出作者避世隐居的思想,憧憬着能有一个美好的世外桃源。但不管何种形式,这些美丽而多情的女神(仙)们由于不甘在仙界寂寞,只好到人世间来寻找异性,在主动追求人间男子上,她们都是一致的。可以说是巫山神女形象的发展。但最终又迫于仙凡之隔而与夫婿分离,继续原来孤独寂寞的生活,所以敢于突破礼教的束缚,主动到人间择偶的行为并未改变她们自身的不幸。但这类故事既折射出求仙以得道长生的时代愿望和风气,同时也反映出了人们对美好姻缘的追求。
2、凡人偶遇型
故事在艺术构思上较为特别,它跳出了人神恋之最终结合的模式,与《董永》故事相比,虽都是仙女同情怜慜凡人,但有所不同的是谢端与素女之间的情爱更多的是一种友爱,最终随着素女离去,人仙关系也只停留在纯洁的友谊关系上。她之偶来人间,目的只在代表神意对孤苦勤谨者加以眷顾,以示赏善罚恶之意。其后南朝梁时任昉的《述异记•谢端》就承自于此,但《搜神后记》那种叙事趣味和炊烟缭绕的美梦已是消失殆尽,男主角失去了原有的质朴,更多了酸腐文人的气息。后唐人皇甫氏的传奇小说《原化记•吴堪》较好地继承和发展了白水素女的故事,不仅让仙女与凡人他们结为夫妻,而且还加上了一个与恶霸县官斗智斗勇的情节,最后仙女以智慧破解难题严惩恶人后,与凡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3、仙女自降型
仙女自降型可说是仙凡婚恋故事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也是魏晋六朝志怪小说中数量最多、艺术成就最高的故事类型。主要的代表性作品有《董永妻》、《杜兰香》、《成公知琼》等,这几个故事均出自魏晋时期志怪小说的最重要的作品——干宝的《搜神记》。《天仙配》便由《董永》演变而来。这二则故事,本意都是表彰孝行,但又不尽于此。前者还控诉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后者又表现了穷人对美好生活的幻想。而这两点,分别成为《窦娥冤》与《天仙配》的中心。《董永妻》故事的定型在经历了漫长的流传过程后,逐渐与另外两个各自原本独立的民间故事“牛郎织女”、“羽衣女”故事合流。魏晋六朝之后,牛郎织女故事在民间流传益广,受人民高度欢迎,七夕也成为民间的普遍节日。
(二)人鬼恋之一般情节特征
作为志怪小说中的重要组成,人鬼婚恋故事有许多类型,但根据总体情节发展,本文将其分为离魂奇恋型和再续前缘型两类,即以婚恋双方是否在生前相恋为划分标准。
1、离魂奇恋型
此种类型在人鬼恋小说中占据绝大部分,数量极多,以《谈生》、《辛道度》为典型。据考证,魏文帝曹丕《列异传》中的《谈生》可说是我国小说史上第一篇描写人鬼相恋的作品。故事描写四十岁还未娶妻的谈生与女鬼婚恋,女鬼嘱咐谈生“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后方可照。”[4]同出于干宝《搜神记》的《辛道度》与《卢充》就是《谈生》在流传过程中派生的两个版本。三则故事一脉相承,故事中的人物、地点等细节虽各自不同,但整体上的情节发展及结局模式几乎完全一致,男主角多位穷苦书生,而女性鬼魂多为名门贵胄之后,这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魏晋六朝时期的下层士子期望通过与贵族联姻来提升地位、改变处境的心理。三个故事都有赠物与售物这一情节。往往是女鬼单向性地赠物与凡男,而非情人定情时通常采用的双向赠物,且所赠之物往往又极为贵重。如辛道度所得之物为一金枕,谈生所得之物为一珠袍,卢充所得之物为一金鋺。然而这些书生在收到定情之物后似乎并不留恋,而是很快地在市场上出售以换取钱财。而就在他们出售之时,又无一例外地都被女鬼亲人发现,随后获得女方家庭认可,从而获得社会地位的晋升。从这一点来看,女性鬼魂形象更容易获得人们同情,她们善良、无私,对爱情积极而主动,然而结局中都难以回魂复生,只能继续在鬼界飘零。这也许是文人在创作中不自觉地反映了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处于弱势的婚姻关系。
2、再续前缘型
这一类型以《搜神记》里的《紫玉》最为有名。些人鬼婚恋故事都具备一定共同的情节特征。首先均为女鬼与人相恋,在魏晋六朝志怪小说中,极少发现有男鬼与凡女相恋的特例;其次,在这些女性鬼魂身上可以看到鬼性的淡化,多数化为人形且充满人性,婚恋后的情节趋于人伦生活;再者,在人鬼恋情故事中,多有生离,冥合,开棺,团圆或永别等几个情节段落(并非兼具)。故事表达青年男女对婚姻自由的强烈追求和排除阻挠,虽死不变的坚贞,亦表现人们向往美好纯真爱情的意愿。最后,人鬼恋多以悲剧告终,除非最后殊途同归,或女鬼还阳,或相聚地府才有可能。如《搜神记》中的“紫玉”、“卢充”、“辛道度”,女性鬼魂虽然在积极主动地追求爱情,为爱人不吝付出,但最后都无法成功复活,最终也是阴阳两隔。
3、人仙人鬼恋情异同点
人仙恋与人鬼恋的不同之处在于仙与鬼本质上的不同,这点上的差异导致在故事中角色所处地位的不同,以及最终结局走向的不同。但人仙恋和人鬼恋作为两种不同的故事类型,在共同的现实土壤和审美心理上形成了许多相同的模式:在故事里的恋爱关系中,仙女与女鬼总是积极主动的一方;人仙、人鬼婚恋通常以悲剧结尾;都体现了对平等爱情,自由婚姻的共同追求;均用男性视角作为叙述角度等。而魏晋六朝那动荡黑暗的时代不仅促生了遇仙升仙式的人仙恋故事和复活还魂的人鬼恋故事,它还深刻地影响了文人的创作文化心理。在经历现实生活之多艰后,尽管这一时期的文人能在虚构和幻想的情境中实现真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愿望,但在长期的生命忧患意识的影响下,小说多以悲剧告终已成为这一时期文人的共同审美心理。
三、文学史流变
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中的重要里程碑,魏晋六朝志怪小说中的人仙人鬼婚恋故事对后世文学的创作思想与结构模式上影响深远,它直接启发了唐传奇人鬼恋情类题材的创作,开创了才子佳人、仙女凡夫式的创作模式,为后世小说提供取之不竭的宝贵素材,唐传奇与明清小说中的志怪故事,都能在魏晋六朝志怪中寻得踪迹
(一)开创后世文学模式
魏晋六朝中的志怪小说,如搜神记中的《紫玉》、《王道平》已初具才子佳人小说的雏形,而直接受其影响的唐传奇,便涌现了大量的才子佳人形象,譬如《莺莺传》中的张生和莺莺,《霍小玉传》里的李益和霍小玉,《李娃传》中的荥阳公子和李娃,以至到明朝最富盛名的《牡丹亭》中的柳梦梅和杜丽娘,清代小说《红楼梦》中人尽皆知的贾宝玉和林黛玉。唐传奇作为自汉魏六朝出现“志人志怪”小说后在文学史上的第二次波澜,集中地按照“才子佳人”程式来演绎爱情,并渐趋于成熟。尔后于明清之际,蔚为大宗,俨然成为数百年间人情小说的主流。传统道德观念与才子佳人式的文学创作模式,在数百年的历史发展中互相渗透、互为加强,形成了我国一种独特的文化心理。时至今日,人们的择偶标准仍不同程度为才子佳人、郎才女貌这一传统观念所影响。
(二)丰富的素材宝库
魏晋六朝志怪的婚恋故事为后世文学创作提供了取之不竭的宝贵素材,纵观文学史,唐传奇宋元话本、杂剧与明清小说中的志怪故事,都能在魏晋六朝志怪中寻得踪迹。明代大戏剧家汤显祖在《牡丹亭记题词》中写道:传杜太守事者,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予稍为更而演之。至于杜守收拷柳生,亦如汉睢阳王收拷谈生也。”明确提出他的《牡丹亭》的故事情节受到过《搜神后记》的《李仲文》、《马子》以及《列异传》的《谈生》的启发和影响。而《聊斋志异》中的《翩翩》,借鉴了《刘晨阮肇》的遇仙精力,并袭用了将仙境世俗化、仙人人情化的写法。元明清戏曲亦多有从中取材。
四、小结
人仙人鬼婚恋故事作为魏晋六朝志怪中的主要题材,以其丰富的想象力与情节的离奇性在中国文学史上大放异彩。它是这一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状况、社会思想潮流以及社会心理等条件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作为新兴的文学体裁,必然在艺术上有不够成熟完善的地方。篇幅短小,粗陈梗概,叙写随意,这也是魏晋六朝志怪小说的主要形式特征。但它直接启发了后世传奇、戏曲、小说,为唐代传奇小说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文学基础,对文言短篇小说、白话短篇小说及长篇小说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简明晓畅的语言风格对现代笔记体小说的形成和发展亦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因而在我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它在我国古代小说发展史上具有深远影响,同时魏晋志怪小说人仙人鬼婚恋情节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蕴含着丰富的社会内容,反映当时人民的理想与愿望,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我国传统文学中的瑰宝。
注释:
[1] 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1(220页)
[2] 李贺撰,王琦等注.李贺诗歌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7.10(221页)
[3]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12(762页)
[4] 曹丕等撰,郑学校注.列异传等五种.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1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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