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日益为各界人士所重视,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尤其是融资难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涵盖我国经济生活的很多方面。既有政府在政策面及法律面的诸多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市场化仍然不足,证券市场准入门槛过高等外在因素, 也有中小型企业自身管理素质低,财务管理混乱,信用等级不足的内在原因。因此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必须通过多方努力,齐头并进。本文提出和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几个主要原因,也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法。
关键词:融资难 对策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也变成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既有我国中小企业自身管理问题,企业征信体系等微观因素;也有包括国家金融政策导向,大型金融机构方向等宏观因素。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就必须从政策面到企业经营管理面都进行全面性的改革。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高
中小企业自身的规模都比较小,易受外部经营环境的影响;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企业长期经营能力往往受到质疑,因此很难得到投资者的信赖。
(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过窄
由于国家政策原因,我国目前企业主要的融资渠道仍然集中于银行贷款。其他的融资渠道,例如风险投资等,由于门槛过高,对于中小型企业融资没有实质性的帮助。而民间金融借贷存在政策及法律风险,也无法成为中小型企业融资的有效工具。以国外的经验来看中小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有不同的渠道以获得其所需资金,融资渠道的单一性会影响企业的融资,也很难给企业以保障。目前,银行出于对提高控制信贷风险及的考虑以及宏观调控的政策影响,大大提升了中小企业申请贷款的要求;加上中小企业自身规模小、实力弱、信用等级偏低等原因,更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的恶化。
(三)中小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申请贷款
由于国有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往往忽略中小企业,我国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中小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申请贷款这一很特殊的现象。但是这种行为对中小企业增加了很大风险。一旦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蒙受损失,就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造成严重后果,规模小的中小企业根本没有足够实力来承接这样的打击。此类问题在我国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广东等地尤为突出。几次大的经济危机,包括1997年,2008年等都造成了连锁的企业倒闭潮。不少本身经营良好的中小企业,由于担保的企业发生问题,而出现企业倒闭,甚至老板跑路的情况。在民间金融较为发达的地区,例如浙江温州、广东等地区,若短期内急需资金,中小企业之间只会互相拆借,或通过内部融资的方式解决。这就增加了企业经营上的政策与法律风险。
(四)缺乏政府必要的扶持
由于我国国有制为主的国情限制,中央及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援助大多数都面向大企业,对中小企业长期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在借款时无法享受优惠利率,甚至往往需要以高于基准利率进行融资,大大的增加了企业财务成本。目前银行贷款大多手续繁琐,审批时间过长,无法与中小企业面对的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相匹配。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从民间融资。这些都加大了中小企业的经营负担和法律风险,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的原因
1、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历史短,中小企业普遍经营的时间不长。造成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抗风险能力差的现状。我国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存在资产规模小(尤其是固定资产比重偏低)、自有资金少、经营风险大、抗风险能力弱的状况。对于中小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长期稳定订单等,往往不被银行认可。面对银行的风险评估时,中小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情况。
2、我国中小企业创业者,企业管理人员往往对现代企业管理不了解,家庭作坊式管理思维严重。导致当前中小企业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账表数字不符,部分企业甚至为了逃税而造假账和进行现金交易,银行为了考核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将付出高昂的信息费用,从交易费用过高、交易不经济的角度考虑,银行只好不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3、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转换时间较短,市场经济中非常关键的信用概念还没有能够成为我国中小企业运营者的共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信用程度不高。信用不足直接制约中小企业的融资。
(二)金融机构方面的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理念落后,信贷管理手段缺乏。到目前为止市场经济改革已经涵盖了我国经济生活的大部分领域,但是金融机构仍然是少数没有完全市场化的领域之一。我国的金融体制及金融政策仍然受制于国家政策规划而市场化行为不足。而这种体制非常不利于中小企业融资。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占绝对统治地位,其经营宗旨主要是为国有大企业服务,追求规模效益,而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获得的收益相对较低,承担的风险相对较高,收益与风险不相称,故导致“扶大冷小”倾向突出,必然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象。
2、由于金融体系长期的国有制属性,我国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与大企业为主的国有经济相配备,故未能相应地建立起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这就给中小企业的融资造成很大的障碍。而民间金融机构往往游离于法律法规之外,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
3、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虽然已十年有余,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形成,尤其是中小企业资本市场仍处于缺位状态,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板还不完善,新三板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债券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也不发达,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政府方面的原因
1、由于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国有制经济为主,民营经济为辅的经济政策。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制定的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大都是针对大企业而言的,虽然我国制定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但其形式多于内容,可操作性不强,缺乏保证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和融资市场发挥作用的法律、法规。
2、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体制市场化不够,导致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抵押担保制度,对抵押物的选择更多的集中在土地等固定资产,对知识产权,订单等新兴抵押物的探索不足。虽然各地建立了些担保机构,但是发展缓慢、数量较少,并且解决中小企业实际问题的能力亟待提高,担保能力和企业的需求尚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对策
(一)微观方面的融资对策
1、从中小企业自身角度考察。首先,要加强中小企业管理人员素质,提升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中小企业要想彻底摆脱融资困境,单靠外部条件与外部环境的改善是不够的,还必须致力提高自身的素质。第一,改善经营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应该大胆借鉴、积极汲取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管理经验,进行管理制度创新,打破传统的家族经营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尤其是现代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加速进行知识与技术更新。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避免恶性竞争。其次,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的存在是造成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不畅的重要保障。第一,努力提高自身的信用等级;第二,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培育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宣扬信用观念;第三,建立有效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再次,要规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虚假,尤其是部分企业为了避税而采取两本账的做法,这已产重阻碍了金融机构对其资金的投入。因此,中小企业应该提高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建立起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信用制度。第一,要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全面、准确、真实的财务制度,增加信息透明度;第二,要及时还本付息,树立守信用、重履约的良好的企业形象;第三,要保持合理的贷款水平,制定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然后,拓展多种融资渠道。当前中小企业不仅仅是缺少资金来源.更重要的是缺少如何找到适当的融资渠道。这就要求中小企业建立正确的融资观念,在现行法律法规下,善于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目前主要的形式有租赁、典当融资、票据贴现、同业拆借等。最后,加强和发展企业间的战略联盟,以群体的力量弥补中小企业个体力量的不足。这样做,既可避免单个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孤军奋战,降低市场风险,又可使中小企业在人才、资金、技术、信息方面做到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提高外部经济性,还可使中小企业充分享受社会分工协作的恩惠,降低成本水平,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这就需要企业管理者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提升自己的格局,去除家庭作坊式的思维,引入切合中国国情的现代管理制度。
2、从金融机构的角度考察。首先,健全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缺陷是造成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在不改变我国金融体系国有制为主的原则下,适当引入市场化机制。具体的做法有第一,建立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商业银行。它是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符合政策要求但难以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中小企业给予融资支持或授信;第二,建立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中小企业投资公司以购买中小企业股份的方式向中小企业投资,从而可以为中小企业特别是从事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中小企业拓宽资金来源;
第三,适度发展民间信用融资市场。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金,如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中小企业科技风险墓金、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基金等。在中小企业较为发达的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可以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推广至全国积累经验。
其次,成立独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最根本的办法是发展独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诸如地方性民营银行中小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克服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防范道德风险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浙江的泰隆商业银行是目前我国唯一的民营商业银行,也是坚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典型,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尝试了很多创新的做法,也得到了很好的效果,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双赢的局面。
最后,我国的金融机构必须要转变观念。只有金融机构转变观念,进行信贷制度改革:第一,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第二,银行金融机构要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的企业定相应的贷款和审批程序,制定灵活的利率政策,在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中坚持有进有退的信贷政策;第三,银行金融机构应适当提高基层机构的授权,简化办事程序,强化为企业办事的服务意识。
3、从发展担保机构的角度考虑。首先,应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应尽快建立中小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的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可以考虑以下的几种做法:第一,借鉴日本政府的做法,设立“特别信用保证制度”;第二,由政府出资组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利用政府的引导性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三,鼓励民间资金投入,设立市场化担保公司,利用市场杠杆来调节企业融资成本。但是这个还需要国家从政策和法律层面上进行修正,切实保障参与的民间资本以及中小企业的利益。
其次,建立并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和完善与担保机制相配套的制度设施: 第一,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担保机构准入制度,资金扶持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以市场为导向适度放开准入门槛;第二,对担保公司实施引导性的减免税政策,对于达到一定条件的担保机构,国家减免其所得税;第三,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包括建立国家再担保机构、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坏账分担、通过风险基金或保险机构提供补偿等等。
4、从发展资本市场的角度考察。资本市场包括债券和股票的发行与交易市场、长期信贷市场,是发达国家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最重要手段,也是最有效的手段。中国的资本市场起步较晚,由于体制的限制,目前还处于摸索和不成熟阶段。要使资本市场能够服务于中小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要大力开展柜台交易业务,加速形成股票二板交易市场,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到香港和海外上市融资,拓宽中小企业的股票融资渠道。发展资本市场,逐步扩大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目前正在试点的新三板市场就是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很好的尝试。
但是由于资本市场的特殊性,资本市场要能够服务于中小企业,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首先,必须完善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制度。目前我国证监会采用核准制,规定若干证券发行的具体条件,申请证券发行的企业必须经过主管机关审查后,方可发行证券。我国对公司发行证券规定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使得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证券发行的条件,导致中小企业无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美国目前采用注册制,则对证券发行管理实行公开原则,这种证券发行管理制度较核准制来说,发行条件较为宽松,中小企业能够利用资本市场发行股票融资。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要以对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为目标,并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对有关证券发行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完善,为中小企业开通直接融资渠道。其次,建立健全的二板市场和柜台市场。建立二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融资有重要意义。我国设立二板市场的目的之一就是吸引一批高科技企业到港上市。因此我国的风险企业可选择香港的“创业板”市场作为上市场所,有条件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还可争取到美、英等发达国家的二板市场上市。同时,柜台市场也为中国风险投资搭建了退出平台,有利于促进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发展,而且柜台市场还能起到为二板市场、主板市场输送成长性、成熟性企业的作用,形成良好的融资循环。
最后.发展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指通过创建风险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融通资金。如果中小企业获得风险投资,不仅可以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信水平、增强企业融资能力,还可以使企业在其他方面的许多需求也会得到很好的满足。我国在发展风险投资时,政府应当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如构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完善风险投资法律体系、创立风险投资基金等。在发展风险投资的过程中,也必须完善资本市场的退出机制。目前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只有上市一条路,严重压制了风险投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意愿。必须建立资本的多渠道退出机制,才能提升风险投资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作用。使得风险投资能够更好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二)宏观方面的融资对策
1、从政府扶持的角度考察。因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微观经济活动主体,是解决就业问题的主要载体,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经济增长点。因此,从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的角度出发,政府必须转变思路给予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政策及财政支撑,以政府的引导力量帮助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这也是我国从以国有制为主体的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经的阶段。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化的金融体制是非常关键的第一步。 在此过程中政府应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首先,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的“中小企业信贷银行”。对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免息、贴息、低息贷款。第二,制定强有力的金融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的作用。第三,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特征的直接融资体系。一方面创造条件开辟二板市场,另一方面积极发展风险投资。
其次,资金支持。我国应充分考虑国情,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循序渐进地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对中小企业的政府资金支持系统的建设。第一.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准备金。第二,给予中小企业特定事项的资金扶持。政府应针对某些特定事项,给予中小企业必要的资金扶持。第三,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税费负担。最后,政策性扶持。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扶持主要包括贷款、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培训及信息交流等形式。并要求这部分额度必须用于中小企业、农业或地震灾区;随后又出台政策放宽了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对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2、从融资环境的角度考察。首先,法律环境。我国可以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信用管理法》,以法律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各级政府要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环境,还应尽快普及和全面推行《中小企业促进法》。继续废止和清除不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真正使中小企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轨道。
其次,服务环境。银监会应该同人民银行尽快出台相关政策,完善民营银行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搞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此外还必须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中介体系。
四、总结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牵涉到国民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单靠一方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从国家层面上,必须坚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政策层面上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予以支持。在政策及法律法规完善的基础上适时放开民间金融机构信贷,使市场上有更为灵活的信贷机构。对于大中型金融机构来说,也必须改变以往面对大中型国企的信贷思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用更为灵活的信贷方式,探索新型的融资方式,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广大的中小企业而言,提升自身的管理运营水平,会计财务制度的正规化,提升企业自身的信用程度,是企业能够获得更好融资渠道的基础,也是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性问题。相信随着国家改革,尤其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定能够在各方努力下得到解决。
五、参考文献:
〔1〕沈勇:《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及对策研究》,《当代经济》 2009年第15期;
〔2〕李阳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探讨》,《中国外资》 2012年下半月;
〔3〕刘春梅:《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思考》,《现代商业》 2010年14期;
〔4〕周伟:《中小企业融资》,《中国外资》 2011年第3期;
〔5〕祝文、韩克勇:《供应链融资 –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新型信贷模式》,《生产力研究》,2010年第7期;
〔6〕高正然:《从民间借贷问题浅析温州地区中小企业融资难之现状》,《商场现代化》,2012年7月(上旬刊);
〔7〕俞佳超,杜天姣:《后危机时代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与对策》,《中国商贸》, 2012年;
〔8〕郭晓刚:《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财政金融》,2010年第10期;
〔9〕李志广:《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现代商业》,2009年2期;
〔10〕王耀财:《我国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探讨》,《时代金融》, 2011年第6期中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