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促进市场繁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要力量。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使会计环境变得复杂多样,不确定经济事项项目增多,在会计法制不断改进完善的过程中,部分人和单位利用自身的条件,进行会计造假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经济。会计造假问题始终困扰着企业的健康发展,越来越受政府及各方面的关注,同时防范与治理会计造假也是作为会计界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加强我国企业会计造假防范与治理问题研究,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这一问题,本文从会计信息的含义、质量特征出发,引出会计造假的概念,进而阐述会计造假的原因、会计造假的危害,为防范与治理会计造假提出多角度的措施和方法。从整体看是本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主要采用规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企业会计造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会计造假;治理对策;监督体系
一、会计信息及其造假的概念
在我们开始研究我国企业会计信息造假的防范与治理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会计信息及其造假的相关概念。
(一)会计信息的含义及其质量特征
(1)含义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通过一系列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程序,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各个方面提供的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信息,是有关各方据以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是考核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2)质量特征
①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②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③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④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
⑤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⑥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⑦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⑧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二)会计造假的概念
关于会计造假的定义,国内学术界的说法主要有:(1)会计造假是指会计活动中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事前经过周密安排,故意以欺诈、舞弊等手段,使会计信息歪曲反映经济活动和会计事项。(2)会计造假,即假账真算与真账假算,也就是财务虚假,是企业有意识的错报会计信息,是主观动机驱使的结果,是有预谋的舞弊行为的产物。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欺诈意向,以蒙蔽股东、债权人、银行或政府部门等利益相关者。(3)会计造假是一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用欺骗性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事实的行为。通常包括:伪造或变更会计资料,隐瞒
或删除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无中生有编造虚假的交易或事项,蓄意使用不正当的会计政策;虚假披露会计政策,其实质是一种违法性经济行为。
综合以上,我们可以知道会计造假的基本特征:(1)事实上的虚假信息;(2)明显的个人或局部利益倾向;(3)主观上的故意欺诈;(4)具有违法性。
二、我国企业会计造假原因分析
(一)企业自身利益的驱动
企业自身利益的驱动是会计造假的源动力,经济利益是最常见的和最基本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非法经济利益,另外对政治利益的追逐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造假者的逐利心理突出地表现在他们对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企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而当这一切通过正常渠道实现不了时,就公然违犯国家法律政策,依靠做假帐来改变企业与国家、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衡量其政绩的各项经济指标。
我国不少企业出于业绩考核达标、获取银行贷款等目的,有意粉饰财务报表。如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将上级主管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多计资产91.53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78.59亿元、多计净利润14.12亿元。
(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够
有些会计人员自身没有经住金钱的诱惑,如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瓮福磷矿将收取的租金、劳务费等收入467万元存入个人账户。
也有不少会计人员除按法律、制度办事外,就是听从领导的旨意,在单位会计人员从属于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其经济利益直接由单位负责人所掌握和决定,从而使单位负责人违法干预会计人员工作,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假造会计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目前我国会计人员中业务素质普遍较低、法制观念较弱,缺少作为职业人员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独立能力。
(三)对会计造假行为惩治力度不足
我国各种法律法规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都不足以对失信行为产生震慑。如违反税法偷逃税款,往往是责令企业补缴税款和罚款了事,当事者(包括企业领导和财会人员)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从实际执行情况看,会计造假案被查处的概率很低,即使已被查处的造假大案,由于相关法律的可操作性较差,单位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大都只是罚款了事。
曾经轰动一时的琼民源案,最后判决的结果是两名造假者分别处以2年和3年徒刑,其中1人还是缓刑。与该案的恶劣程度相比,其惩罚力度实在太轻。导致部份人铤而走险,通过会计造假大捞一把,就算不幸被抓,对其惩罚只须坐两、三年牢。
(四)监督不到到位
监督不到位,可以从四个方面展开分析:一是会计监督不到位,二是审计监督不到位,三是综合监督不到位,四是执法监督不到位。
(1)从会计监督来看:因会计受聘于单位,使得其本身所具有会计监督功能因种种原因而被严重削弱,对单位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无法进行监督。
(2)从审计监督来看,首先是内部审计监督乏力,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或因种种原因形同虚设。其次是外部审计监督乏力,外部监督主要体现在民间审计上,有些民间审计单位为了争取“回头客”,就对“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有的还承诺保证委托人不出问题,以至出现了虚假的审计报告。
(3)从综合监督来看,各监督部门如财税、审计、物价等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全力,影响综合监督的效果。
(4)从执法监督来看,虽然每年都有各种各样的执法检查,但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会计造假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执法不严,对查出的问题没有严肃处理,导致会计造假事件的不断出现。
三、我国企业会计造假的危害
(一)直接影响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分为内部使用者和外部使用者。外部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人,债权人,政府,供应商,雇员等,而内部使用者主要是经营者。
现代资本市场的高度发达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依赖于会计信息的供给质量。决策所依赖的会计信息质量越高,则信息使用者投资行为的决策准确度就越高,否则会出现错误和距离造成信息使用者的财产、精神等法律损害后果。
例如“琼民源”在1996年因虚假年报严重误导投资者,使股价在短时间内扶摇直上,大批股民高位套牢。这个事件使10万余名“琼民源”股东成为股市一幕幕场景的无奈看客,他们当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经历了期望、祈望、失望、无望的精神熬炼过程。
(二)严重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政府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进行宏观调控、改善经济管理、评价财务状况、防范经营风险、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会计造假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导致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的失误,还会为经济犯罪活动提供方便,滋生腐败,甚至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最终扰乱社会的经济关系、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三)影响企业经济预测和决策
会计信息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信息的核心部分,对企业的经济预测和所有决策行为都会起到直接的正相关效应。假账泛滥则会使企业决策错误导致资产受损出现财务危机、生存危机和发展危机。
(四)导致税收大量流失
我国税收收入大约占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 95%左右,税收已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企业为了达到偷逃税金的目的,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我国税收大量流失。具体表现为有的企业为了达到少交或延后交纳税金的目的,故意将应计入当期的营业收入延期确认,或是将应视同销售的部分直接以成本价转入相关科目但不作纳税调整,从而偷逃生产流通环节应缴纳的税金;将本应在税后列支的各种罚款、超过规定限额的捐助、非正常损失等混入成本费用中,以此来达到降低应税所得额、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从财政部网站了解到,财政部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二十一号),其中显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未将下属57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并少计长期股权投资2.51亿元、少扣缴个人所得税5033万元。
四、如何防范与治理我国企业造假
(一)增强企业法人的法律意识
企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企业法人应带头自觉学法、守法,自上而下带动所有员工遵守会计法律知识。从根源上杜绝会计造假。
强化对企业法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法人守法经营意识。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切实加强有关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正确认识法律知识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避免或减少失误。
(二)加大对企业造假的惩罚力度
《会计法》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作了明确的规定,虽然对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作了要求,但比较原则操作性较差,不够细致,无论从经济上还是行政上,法律条款规定得太轻,很难发挥惩治的作用。因此,应完善法律规定,补充相关条款,区分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加大对有意制造会计信息失真实施诈骗、造成严重后果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
(三)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必须加强对会计人员做人的教育,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做一个诚实的人;其次,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要牢记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诚信是会计对社会的一种基本承诺。真实记录各项经济业务,不做假账是会计的最基本的要求,是会计信息真实的保障,是从源头控制做假账的基础。会计人员诚信教育旨在培养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是杜绝会计造假的内因。加快建立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使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甚至绳之以法,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
(四)建立和完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从源头杜绝造假的保证。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它主要体现在:参与经济业务事项所有过程的工作人员要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要明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明确财产清查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这些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的关键就是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做好内部控制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做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我们在强调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同时,有必要强化内部审计机构建设,赋予它一定的地位,树立其足够的权威,保证它的独方性,并尽一切可能提高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准和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能力。使内部控制真正的落实到位。
(五)加强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的作用
强化会计监督,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是对当前经济领域中出现的造假现象的有力挑战,也是防止和发现会计造假的有力措施。同时,它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水平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会计监督中单纯强调内部监督是不够的,也必须强化对会计工作的外部监督,也就是社会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
社会审计监督是指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根据有关规定,以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对依法公开披露的单位会计报告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目前很多注册会计师没有确实履行其监督职能,注册会计师对现有准则的执行存在重大疏忽与不力。加强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是提高会计监督力度的外部基础之一。
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对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我国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督、保险监督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会计监督检查,进行宏观调控。
这样在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础上,规定单位外部监督层次,将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配合协调。
五、结论
会计造假与我国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作为现今社会的一种通病,它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因而它的存在严重威胁到经济的发展。它的存在与多方面的原因是密不可分的,所以从这些原因出发,对症下药。治理的过程艰难而漫长,这就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采取措施的不断去扫除给我国经济带来的阻碍。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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