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余华是“先锋文学”杰出代表作家之一,其作品有着鲜明的艺术特点及深刻的思想内涵。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其很多作品中存在着作者独特的“冷暴力”叙述手法,平静的描述血腥、死亡。震撼的揭示出真实的而又荒诞的人生、人物以及人物生活着的社会。余华独具一格“冷暴力”的艺术特色,颇值得我们玩味借鉴。
关键词:先锋 冷暴力 血腥 死亡 艺术
一、引言
(一)余华及其作品简述
余华,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1983年开始文学创作。自1987年发表《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名声鹊起。余华算不上是一位多产的作家,但在当代文坛是一位极有影响力和特点的作家。其文语言平实,却有着颇不寻常的吸引力。其《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都很脍炙人口的作品。新作《第七天》是一部“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长篇小说,叙述一群“死无葬身之地”鬼魂生前死后的故事。余华总是很关切苦难与死亡。余华是先锋文学的杰出代表人物之一。
(二)先锋文学及其特点简述
先锋文学,是现代文学主义的一个重要流派。80年代中后期,马原、余华、苏童为代表的作家以独特的话语方式进行小说文体形式的创作,因此被评论界冠以“先锋派”的称号。从肇始之初的“先锋实验小说”到后来所谓的“返璞归真”,先锋派的作家们走出了一条颇有意味的文学创作之路。
先锋派的创造性意义在于:创造了新的小说观念、叙述方法和语言经验,并且毫不夸张地说,它们改写了当代中国小说的一系列基本命题和小说本身的定义。
(三)余华的独特性
余华虽为先锋派作家,但其是极有自身特色的一位。余华有着独
的叙述视角和艺术手法。例如,其长篇处女作《在细雨中呼喊》中,
作者就通过变化视角的巧妙方式来叙述关于那些琐碎的记忆的故事,别有味道。特别是以下三部作品:《活着》中主要书写了透过主人公福贵身边七位亲人相继死亡,最后只剩下福贵伶仃一人和一头福贵从牛刀之下买来的老牛,两者相依为命的故事。作者通过叙述“死亡”表达令人震惊、令人悲痛的活着的意义,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活着本身,而且是无时无刻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则讲述了一个看似粗俗不堪实际却满是善良、极有担当的男子汉,许三观每一次卖血,都是人生一次的历练,一次人性的丰满。尤其是为了救治不是自己亲生的“大儿子”去筹措医药费时,他体弱得“双手抱住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地抖动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他的两条腿一弯,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的情况下,仍疯狂地沿路一次次连续的卖血,除了为许三观摇摇欲坠的性命捏了一把汗之外,无不对其感人至深的疯狂举动动容悲伤。作者通过艺术手法叙述“卖血”这个恐惧且痛苦的主题来深刻表达了那个时代,那个时代的家庭、个人以及那个时代的痛苦,使读者不由的产生悲悯的情绪,激荡充实心灵。《第七天》更绝望,更冷,通过七天“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一群死因各异的当代鬼魂,他们生前并无恶意,甚至颇仁爱,死后最终归宿却是“死无葬身之地”。他们的死,有自身的原因,更有社会的制度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反省。《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这三部小说深深打上了余华叙述艺术的烙印,突出特点是叙述紧紧关注着:血腥、罪恶与死亡,这就是作者极为特殊的叙述艺术——作品中的“冷暴力”现象。没有赤裸裸的屠杀,却有血腥、死亡。从而实现文本的文学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现教益价值。
二、余华的独特艺术手法“冷暴力”文本列举及艺术浅析
余华“自步入文坛的那一天起,便怀着对生活常理和社会规范的怀疑与颠覆态度,以超然物外的零度情感叙述死亡”。对于余华作品中存在“冷暴力”现象一说,文学界早已有之。余华用极为冷静的笔端书写残酷、血腥与死亡,存在着一种震撼人心的悲剧美。本文仅就余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三部作品为范围,对其“冷暴力”艺术手法进行粗浅的解读。
(一)《活着》:连续式的死亡震撼。
余华一位具有强烈生命意识的作家。怀着对生命的热爱,他在文学作品中展开对生命的沉思,对生死问题的思考和探索。
死亡是人生无法回避的问题,除了宗教意义上,死亡终究是件痛苦的事情,国人有句俗话,“好死不如赖活着”就是一个活着始终比死亡好的明证。法国思想家卢梭,“在他的名著《新爱路绮丝》中宣示:谁要是自称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他便是撒谎。”《活着》中一连串的死亡,1.主人公福贵败光了家产,后他爹阴郁而死,2.福贵做了贫农,被抓了“壮丁”,在枪林弹雨中时,他娘死了。3.福贵回家后,一家人经历了饥荒,他儿子为人捐血身亡了。4.福贵女儿因一场大病变成了哑巴,很喜气的结婚了,不久后却死于难产。5.福贵妻子患了很重的慢性病,最终在一天中午死去。6.不久后,悲剧再次发生,福贵的女婿又被两排水泥板夹扁了,惨死。7.福贵只剩下一个外孙了,这外孙在其父母先后死去后的一天,饿得慌,吃豆子吃撑死了。相传诗圣杜甫也是饿久了,得肉后,吃肉吃撑丧命的。此时福贵已是暮年,仍就平静的豁达的活着下去,与一头老牛相依相伴。余华以冷静客超然的笔调写出这样令人吃惊的残酷的死亡,读到后,令人不禁泪水在眼眶内打转。甚至泪如泉涌。这样的叙述难道不是一种暴力?只是说这是艺术特色的“暴力”。笔者读罢后,惊异于余华的叙述才能,主要围绕主人公的七位亲人相继死亡,以及主人公仍能超脱乐观的活下去……,甚至是不止于此的,来表达活着的真谛:活着就是一个生命的过程,不管要承受什么,达观的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目的。生命的目的就是过程,过程就是生命的目的,如此而已。作品通过“死亡”暴力阐释活着的不易,有活着就有生离死别,有活着就有死亡,纵是有这一切的“毁灭性的打击”,我们唯一的能做的,就是也只能活着。据哲学家海德格尔的观点“在没有感受到死亡之时,一个人实际上也就遗忘了存在,而存在也就是‘提前到来的死亡’,这就是许多作家常常通过对死亡的描写来触及最根本的存在命题的原因。”用这种消极绝望的死亡式“冷暴力”,“反证”式的表达积极的乐观的活着是对生命应有的态度。激荡着读者心灵,福贵经历了这么多的生离死别
的遭遇,还是豁达的一如既往的生活下去,通透的理解了生命的本真
意义。我们还有什么放不下的?死亡表达着最深重的苦难。
非人格化叙述给余华小说提供了一种超脱性和客观性,执着于“现实”。福贵爹的死去,就是在福贵作孽,败完了家产后不久。我们对福贵爹有着一定程度的同情,对福贵却有着不想原谅的愤恨,“败家玩意儿”。其实此时,福贵早已完成了身份替换,从地主少爷沦为雇农。福贵娘死去时,福贵已经走向成熟了,纨绔之气也消解殆尽。我们开始重新认识福贵,对福贵有了新的看法和期待,他变了,是有担当、善良了。接着是福贵儿子(有庆)的死亡,捐血救人死的,我们对有庆的死感动并感到可惜的同时,对福贵开始有了同情。余华对“死”叙述总是这样的平静,这样的寒冷。日子远没有平静,有了短暂的平顺之后,福贵女儿(凤霞)结婚后产子时,大出血,难产死去。“死”在这里是这样的轻松,一点无关乎善良、道德?死就死了,读者心理的回音却是“这不该死”,不是说好人一生平安么。我们对福贵有了怜悯之心,要连续承受这样多的摧毁。该来的迟早会来,不该来的也来了。福贵的妻子(家珍),善良、宽容、辛勤一个女性,却身患慢性重病,在一天中午终于死了。米兰 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向我们讲述了生命生活中,很多看似轻于鸿毛的碎碎叨叨的小事,却令我们不堪重负。更何况是连续的经受失亲之痛,死亡之痛的福贵,“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我们能深切的感悟到福贵的悲苦的境地。福贵的偏头女婿二喜又不幸遇难,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除了脚和脑袋,身上全给挤扁了,连一根完整的骨头都找不到,血肉跟糨糊似的粘在水泥板上”这是怎样一种血腥残酷的叙说!只要活着,悲剧就不休止。福贵也老了,又失去了一亲人,福贵还是没有万念俱灰。生活就是这么冷血的带走了福贵的一切,福贵的外孙苦根也死了,饿坏了,一次吃豆子吃撑死了。有人提出,苦根的死是《活着》的一大败笔,笔者认为苦根的死,算不上败笔,有它独特的悲剧价值,它把福贵的生活狠狠推向了绝望的极致。“返璞归真”,福贵暮年孤单但豁达,达观的把剩下的日月过下去,这也就是活着的目的,也就是完成了生命的本真意义。“生命即具有死亡的种子”(6)
余华的暴力书写基本上最后都指向了死亡。他对死亡的叙述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死亡形态,尤其把大部分笔墨用在了非正常死亡的表现上。死亡是其小说用的一个基本主题,而且他所特别表现和关注的是因为一些外在原因的非正常死亡。连续的死亡“暴力”艺术,成功的完成了作品的启迪意义。
(二)《许三观卖血记》:递进式的卖血感动。
与《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一样,许三观起初也是给人以颇粗俗的感觉,读到后,主人公的人性光芒渐渐展露,最后熠熠发光。余华笔下的主要人物大体如此,普通但不平凡,真实而不虚伪,初看俗不可耐,细看品质可嘉。这也是余华作品的一大特色。比起福贵和《兄
弟》中的李光头,许三观似乎更耐人寻味,人情味更浓。
许三观先后卖了十二次血,1.第一次卖血,证实了自己的身子骨结实,“我在工厂挣的汗钱,今天卖血挣的是血钱,这血钱我不能随
便花掉,我得花在大事情上面。”娶妻成家了。2.第二次卖血,发生在结婚后,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砸破了,需要赔偿,一乐生父却不管不问,许三观(养父)只得卖血赔钱。与第一次卖血已相隔十年。3.第三次卖血,看见以前卖血的同伴,“我看见你们要去卖血,不知道为什么我身上的血也痒起来了。”就去卖了血,拿了
钱买了些骨头、黄豆和菊花报答了一个对他“好”的女人情人林芬芳。
4.第四次卖血,遇上灾荒年,“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让家里人吃上一顿好饭菜。卖血只为家人能有一顿好饭。5.第五次卖血。看见一乐下乡回来,身子瘦弱,在一乐返乡时,许三观去医院卖了血,挣了三十元全部给了一乐。6.第六次卖血。不到一个月,二儿子(二乐)的生产队队长来了。为了让二乐不受苦,许三观又去求李血头卖了血,好好的款待了队长。此时,他的卖血同伴,阿方卖血身体垮掉了,根龙因卖血致脑溢血死去了。7.连续五次卖血: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一乐身患肝炎,病情严重,送往上海大医院医治。8.第十二次:晚年时候,还有一个不成功的卖血经历。许三观为了挣医疗费,在去上海的冷冽路途中,疯狂卖血,第七次:“许三观在林浦医院卖了血”,第八次:“三天前他在林浦卖了血……,这天下午,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血……,他双手抱住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地抖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他的两条腿一弯,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此时,他的身体已极为虚弱。第九次:隔了几天,许三观在松医院卖血时直接昏倒在地。第十次:“在黄店的医院卖了血……。”在这十天内,他已经卖了四次血。第十一次:五天后,在长宁,他再次卖了四百毫升的血。拖着半条命怀揣着血钱就去上海了。第十二次,许三观想纯粹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却已不能年老而不能实现。
纵观许三观十二次卖血,十二次“修行”,特别是后面五次连续的卖血举动,令人不忍卒读,对许三观是残忍的身体摧残,对读者的心灵则是严酷的“拷打”,当然同时不能否认,也使主人公的品格重重地得到完美的升华,“父爱如山”,真是山那样的厚重。许三观卖血,如果说第十二次是想为了自己,前面十一次毫无疑问都是为了他人。其中,饥荒年为了家人能吃顿好饭,卖了一次血。仅仅为了大儿子一乐一人而卖血就有七次,第一次,一乐把方铁匠儿子脑袋砸破了,卖血赔钱,而一乐的生父却不愿也没有承担任何责任。第二次,一乐身子虚,卖血给他补身子。后面连续五次,卖血为了治一乐的肝病,险些为此丧命。一乐却并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赵月斌说“父子终归和解,父亲彻底拥有了儿子,儿子也找到了父亲,许三观由最初不愿把卖血的钱花在大儿子身上,到最后甘愿不顾性命之危为他卖血,这一过程使得‘父亲’的名分和地位也渐近确立”。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许三观只为亲生儿子二乐卖过一次血,就是招待二乐生
产队队长那次,单独为亲生儿子三乐则一次也没有。按照许三观的算法,“吃进一碗饭,才能长出几滴血来,这两碗血要吃多少碗饭啊?”血是多么珍贵的东西,谁会轻易卖血?但他卖了那么多次血,大部分却都是无私的奉献给了一乐,一个在血统观念上的外人。这无疑让人既“揪心”又感动。从文艺角度看,这主要是为了刻画突出人物性格、品质而运用的“反差”艺术手法,我们仍然深陷其中,坠入了真实而不能自拔。笔者承认,在读到第八次卖血时,即百里的医院卖血那次。笔者忍不住潸然泪下。而那段描写在笔者脑海里仍旧清晰如初:“他双手抱住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地抖着,然后枯枝折断似的,他的两条腿一弯,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这是怎样一种吃力的坚持。后来,只要想起许三观,就会想起他那如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抖动的双腿。这得益于余华式的平静而持续“血腥”的叙述。“卖血的主题在许三观的身上延续,几乎贯穿了他的一生,在他的人生,没遇到那些过不去的坎,几乎都是靠了他卖血才勉强度过的读《许三观卖血记》是“痛苦”的,但持续的重复的“血腥”之后,却是心灵的舒展和宽慰,犹如经过了一次洗礼。有艰难的时候,许三观一切都去克服了,我们现在不至于要这样的“卖血”吧,想想不是的么。余华还用了许多的笔墨来表现人世间生活的艰难困苦。不断发生的局部“战争”和恐怖事件,日益频繁的自然灾害和突出的生产、、生活事故,在带走大量生命的同时,还会给活着的人们带来肉
体和精神上的难以抚平的创伤。
(三)《第七天》:死亡大聚合,绝望之巅
这部新作正如宣传上所说“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满目充斥着死亡,荒诞而极其现实的死亡。在人生的大舞台上,一半在演着喜剧,一半在演着悲剧。而《第七天》关注了悲剧一边,这也是我们颇应深思的一半。与其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这是余华式“冷暴力”叙述的强势再现。本作品很真实再现了一些真实的社会现象,具有强烈的社会实现意义和警示教育意义。《第七天》:通篇是叙述七天“死”的故事。1.第一天中,讲述了强制(暴力)拆迁的故事,有一对夫妻死在了被强拆的废墟里。2.第二天中,讲述了一个离异(婚姻)的故事,这个女人选错了“后郎”,最终丧命。3.第三天中,讲述了一个养父的故事, 年轻时因儿子耽误了谈对象,年老时为了减轻儿子负担不辞诀别。另外,讲述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故事,还有个女人因这些死婴而命丧黄泉,满是罪恶、惊悚的社会。4.第四天中,讲述了一个打工妹(鼠妹)因男友送了一部山寨iphone4s而坠楼身亡的故事和一民警察因一次扫黄行动中踢坏伪卖淫女的睾丸而被该人砍死的故事。5.第五天中,讲述那次火灾,谎报死亡人数,封口费。各路的“死灵魂”相聚一堂。6.第六天中,鼠妹男友为了给鼠妹买块墓地,卖掉一个肾,住在防空洞中的“家”中虚弱至死,而他朋友为了帮他完成买墓地的任务,被车轮轧死了。7.第七天中,讲述了鼠妹和男友之间凄凉的爱情故事,现实世界不能人人平等,贫富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但有个地方能消除这些,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余华总是在用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方式来展示现实,但不难看出,他对生存进行严厉拷问的背后,包含着一颗热情的心灵:唤醒人们对罪恶的敏感,并告诉人们,哪些还在不断衍生的罪恶行径如何一步步地蚕食我们的生存地盘”死无葬身之地 或许只能是我们普通人的最终归宿?这些死亡,即碎片化却又粘连在一起。第一天中,讲到了强拆的悲剧。有人因为
强拆丧失了性能力,女友分手了;一对夫妻因为强拆被活埋在破瓦碎砾中,几岁的女儿成了孤儿。现实生活中,近年来因强拆而发生悲剧,也是不胜枚举。如2009年成都金牛区居民唐福珍因拆迁自焚等等,有人因此丧命,有人重伤残废,有人因此死在废墟之中。令人心惊胆战,寒心不已。公民的生命安全缺乏应有的保障和安定感,生命有时就能被随意的践踏了。连基本的安全感都没有了,这本身就是生命的绝望,对社会充满着恐惧。悲剧自然会一再发生。死神不会驻足半刻,还不够阴冷吗?余华写出来也是满纸的阴冷,是暴力。第二天中,讲到了一个爱情的悲剧。一个女人跟老实的前夫离婚后,跟一个所谓的“成
功”的男人结婚了,爱情的是非很难说清道明。老实的不可爱,可爱
的不老实,这个女人最后遭到抛弃,困境中自杀身亡,鲜血染红了浴缸。作品以死后回忆的方式一一交代了“前因后果”。爱情也会死人的,反正有人为此凄惨的死去了。三天中,“出现”了一位似乎比许三观更伟大更无私的父亲,对养子倾注了一生的心血,病老之后,为
了不拖累养子悄然离开,离世。这是热情付出也是冷酷无情。也“出
现”了商场着火,死了七人,伤了二十一人的官方报道。一位养母也。
被汽车撞飞,再被一辆卡车和一辆商务车碾过.死了。大约与她发现河里堆积的二十七个死婴有关。这是何等恐怖血腥的场面。而这些死
婴之前不都是跃跃求生的生命么。而又是被谁狠毒的扼杀了?第四天中,一个女孩因为男友为给她一部山寨的iphone4s而没有等到男友的消息和解释后,坠楼身亡了。我们其实无权取笑这对情侣,事实上也笑不起来。这就是现实世界的一个写照,有十七岁中学生为了买iphone,ipad 卖掉了一个肾成三级残疾。(12)这些其实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发生了就是血,就是痛。第五天中,我们知道第三天的商场的那场大火至少烧死了四十五人。“我看着前面的三十八个骨骼,这些都是被删除的死亡者,”封口少报,死者能安息么?第六天中,女孩男友为了能给女孩买块墓地,卖掉一个肾,奄奄一息。而去帮他买墓地的哥们在路上又遭遇车祸死亡了。这个结局扫兴头顶。压抑至极,怎样才能超脱出这样冰冷叙述的桎梏。第七天中,交代了女孩与男孩颇为凄凉的爱情经历,穷困中挣扎的人的爱情就是这样的艰难、可怜
与卑微。是的,终究可以解脱的,“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
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地方就是死无葬身之地。《第七天》满是悲凉、压抑、黑暗、罪恶、血腥。
笔者猜测,死无葬身之地大约没人向往期待,如果有其他任意选择的话。余华的文字永远都像一滩鲜血,让你感到残酷的同时不会忘却温暖。就像水一样,越冷却也越坚硬不屈。实现文本的本质使命和价值追求。受到西方现代文化的影响,余华才能先行到死,直面死亡,把死亡当作生命的一部分。对死亡形而上的思考,也是他探索生存的哲
学意义的过程。
三、结语。
《活着》、《许三观卖血记》、《第七天》是余华“冷暴力”叙述典型代表。这也是余华身为先锋文学作家的最体现其个人独特风格的艺术特点,余华为中国当代文学作出了独创性的贡献。平静的叙述,朴素的描写,说死亡,说血腥,说罪恶。“暴力在余华小说中的根本意义在于它是凝视人的生存的镜子。通过描述特定境遇下人的内在暴力本能的迸发以致相互残杀与毁灭,余华让我们直面人类血淋淋的生存酷景,从而让人们认识到人的暴力本能这内在之魔时时刻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存。”(13)
笔者自读了余华《活着》之后,开始抱着浓厚的兴趣关注该作家及其作品,被其另类的悲剧审美所折服。随后陆续看了其作品《许三观卖血记》、《兄弟》、《在细雨中呼喊》以及《第七天》。这是文学的吸引力,更是余华式个人叙述艺术风格的吸引力。余华别具一格的叙述功力,令人印象十分深刻,不过,“冷暴力”叙述只是余华展现人间苦难的文字表现方式之一,我们不能只看到余华所创造的文艺价值,更应该看到人间苦难与死亡本身。
四、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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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史娟:《叙述方式与作家风格——评余华小说〈许三观卖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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