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现代生活中,对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划分是很重要的一个基本状态。其中,作为民主表达的公共空间和公共利益的来源,公共领域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社会与国家之间相互衔接的一个良好中介,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在公共领域,道德调节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道德缺失现象不断出现,使得道德调节的作用被极大地削弱,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长期以来,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问题被无数人探讨、研究,但是,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研究和了解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是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才能建立道德文明的和谐社会。本文主要分析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的一些表现并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分析其缺失的原因,并对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约束机制的改善进行一些探讨。
关键词: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约束机制
一、引言
一个急剧变动的社会必然反映在道德领域,而尤为突出的就是公共领域中的道德问题。所谓公共领域的道德问题也即它的品性问题,公共领域只有在为社会提供自由表达民意,诚实监督与批判公共权力场所的基础上才能维持自己的声望与品格,从而维护其固有的政治与社会功能。因而公共领域的道德问题不简单地只涉及它的品性的改变,还涉及到由其品性的改变所导致的功能的变化——这种变化将使公共领域变成社会进步无足轻重的要素,甚至成为社会进步的一大负担。
在现代社会, 公共领域不断扩大, 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 社会公德在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在中国转型时期, 加强全社会的公德建设就更是我们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进行社会公德建设同时也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首先,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是我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我们只有以平等的心态对待地球上的万事万物, 对它们讲道德, 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一切, 而免受自然界的惩罚。当前我们所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就是针对这一需要而提出的。其次,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是全球化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需要, 在这个人际关系日益复杂, 交往日益频繁的社会中, 我们只有讲社会公德, 不轻易侵犯他人的利益, 自己的利益才能得到实现, 也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只有这样, 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再次, 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是进行社会主义时常经济建设的需要。提高市场经济中人的道德素质, 特别是敬业精神和道德责任感, 才可以形成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充分发挥社会公德的调节, 约束功能, 有助于搞好市场经济管理, 处理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关系和矛盾, 从而推动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 发挥社会公德的导向作用, 把个人利益, 团体利益与他人利益, 社会利益有机结合起来, 反对极端利己主义, 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防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自觉遵守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
二、公共领域的含义及基本特征
(一)、公共领域的概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进行了种种改革,直至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全面推动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促使原有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不断被调整和重构。现今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要在进一步推进经济市场化的同时,大力培育和规范公共领域。
(二)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
我国公共领域呈现出的各种特征,是在我国特有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公共领域逐渐变化,形成了特有的诸多特征。在这一社会背景下,我国公共领域的特征可以从三个方面描述,分别是现代化、信息化和全球化。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共同表现了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公共领域的独特的特征。
1.现代化。目前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后现代社会”,但我国现在仍处于现代化进程中。在诸多现代化指标上,我国经过建国以来特别是1978年以来不断的努力,已经取得了很显著地进步。也可以进一步概括为:(1)农业是我国最基础的产业,工业发展的速度基本上实现了我国国家工业化。(2)我国的城市扩张和建设的进程非常迅速,导致城市经济和文化建设之间不能同步发展。(3)社会主义市场化已经很大程度地改变了我国社会面目,对公民的公共权力产生了极大地影响;与其相随的是整个社会的世俗化,自身利益至上表现得越来越明显。(4)虽然法制建设和法治观念的提高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社会理性化程度还是不进入人意,在各项法制制度的执行上依然存在很多困境。所幸的是,党和政府将“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我国政治发展的主要目标,这说明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我国已经达到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2.信息化。众所周知,我们生活的世界已经进入信息社会,各种新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方式以及播放速度都已发生巨大的变化。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Iternet可以极大地满足信息资源的共享,突破交流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许多信息大面积快速扩散,难以封锁。身处信息化的惊涛骇浪之中,我国公共领域理所当然地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3.全球化。全球化与现代化和信息化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由于信息传播的便捷性,地球正在逐渐“变小”;全球经济共成一体,各经济体之间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交流空前加强,地方文化受到了大形势下的强烈冲击,文化一体化倾向在弱势文化的努力反抗下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世界范围内面临许多共同危机,如环境污染,恐怖主义,人权保护等等,各国政府拥有更多的共识,加强相互合作和监督。在全球民主化的国际背景下,我国的政治体制也将面临改革。全球化作为一个难以阻挡的社会趋势,已经对我国的公共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将日益深远。
三、公共领域各方面道德缺失的表现
(一)、社会生活方面
现代社会中,很多时候我们都可以看到一些道德失范现象。比如许多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抽烟、乱扔杂物、不按秩序排队,就餐时大肆铺张,为了面子而造成极大地浪费,等等,都表现出了其公共道德的缺失。而如今,当这种缺失已经扩散到整个社会群体,成为社会群体的整体道德的缺失时,我们不得不警醒,不得不重视,从人们经常说的“70后”“80后”,到“90后”甚至“00”后,这几个群体之间的整体价值观念可以说天差地别。这些问题都是在高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下产生的。高速的发展,让整个社会都陷入了一种盲目、狂热的不健康状态。
(二)、社会经济方面
自古以来,诚信一直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均发展迅速,然而,社会上的诚信缺失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诚信缺失的病毒在持续地侵蚀着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诚信缺失,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一个社会问题。
社会诚信按照其所指对象的不同,主要指向个人、企业和政府三个对象。其中,个人诚信问题是主要的一个社会问题。它包含了个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种种不诚信行为。例如说假话、假文凭、考试作弊、偷税、虚假广告、产品质量问题等,还有多年来一直屡禁不止的一个社会现象—盗版。近年来我国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例频频发生图书音像盗版以及时下沸沸扬扬的网络著作侵权,更是让人深恶痛绝。愤慨之余,我们不禁要问,这个社会到底是怎么了?
而在市场经济方面,这样的道德缺失现象更加泛滥。近年来媒体曝光的虚假广告、伪劣产品案件多不胜数:毒奶粉,三鹿奶粉,双汇肉类问题,地沟油,等等,让人们在选择产品的时候有太多太多的顾虑。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任其发展下去的话,必然会给社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三)、虚拟网络方面
现代社会中,网络媒体已经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公共交流平台。由于网络具有隐匿、平等、开放、自由等特点,而且不分国界,所以通过网络平台来表达意见的方式被更多的人使用。然而,网络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诸多问题也就随之而来。
随着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日益的高速化和灵活化催生了网络游戏的不断更新换代。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阶段,面对眼花缭乱的各类血腥、暴力、色情题材网络游戏,非常容易迷失其中。进入新世纪以来,多少青少年深受网瘾之害,不能自拔,毁掉了美好前程。
四、从毒奶粉案例分析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根源所在
(一)、《毒奶粉事件》的道德缺失
“毒奶粉”问题,在近几年一直屡见报端。不法商家用一些蛋白质等营养低下甚至毫无营养的劣质奶粉还不如白开水的营养,为了点滴的蝇头小利,全然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铤而走险,对婴儿造成严重的伤害。许多不法分子长期以卖“毒奶粉”为主,把毒奶粉经过处理后流入到市场上,使我国新生婴儿的生命健康收到严重威胁。那么这些频频发生的“毒奶粉”事件何以会屡禁不止呢?很多学者经过深入研究后,主要把问题的根源指向政府的监管缺失、立法体制的不完善等方面。
然而,导致“毒奶粉”之害不断延续的祸首,就仅仅是制度上的不健全和检查监管力度不够而已么?类似的案例接连发生、屡进不止之后,我们不得不问,政府职能机关已经处处把关严防死守,该免的免,该撤的撤,该抓的抓,确保今后生产的油质品安全,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即使监管和处罚力度被加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就能让人永远放心吗?除了毒奶粉,地沟油,苏丹红、瘦肉精、三氯氰胺这些绝对有毒的化学物质,也都已经出现我们的餐桌上。而每次之后我们都有加大检查力度,抓人,免职,处罚也不可谓不严。可是这些滞后的措施能不能防得住下一种有毒添加物?
所以,我认为,透过毒奶粉事件,突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道德。道德标准是区分人和动物之别的一个关键的标准。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具有道德,具有最起码的是非观念。所以说,公民的道德缺失才是我们应该从毒奶粉事件中看到的本质问题。
(二)、公共领域道德缺失产生的原因
从“毒奶粉”案例事件可以看出,国民头脑中公共意识的缺乏和心中公共道德的偏失,是嵌生在中国人的公共生活环境中的。正如同这个公共生活的环境,是嵌生在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中的。我们可以追究公民教育中的失败;可以寻找公共秩序维护中的粗疏;可以反思公众参与的不足和公共空间的狭小;可以追溯道德观念在社会激荡中的起伏流变———与所有大命题牵扯在一起的这些起因,都提示着同一个结论:要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素质、改善公共秩序环境,要真正地根除国人普遍的不雅行为习惯,只能在社会整体的进步和改变中实现。这是一个表象细微而内在纠结庞大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
道德缺失来自于对一切道德规范的漠视,而这种漠视心里来自于摧毁一切的精神,而被摧毁后最难以重新建立的莫过于文化精神,这是一个民族之所以存在的根本。道德缺失的根源在于文化精神的失落。我们的先人孔子就说过,“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正是说明文化精神对一个民族的重要,在任何时候文化精神决不能被摧毁。这也让我想到,文化要进步,必须保留已有的文化基础,在此基础上不断吸收新的内容,从而得到丰富。
当然,公共领域中道德的缺失也有着时代原因。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刚刚走向开放的时代,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之间现代意义上的开放还仅仅处于其起点上,因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外来文化和价值观念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误读的问题,即使已经有了正确的解读,也还存在着一个与本国本民族文化的融合的问题。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文化以及价值观念的多元化是一个虽然暂时但却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它使人们的判断能力处于一种迷惘的状态,以至于在选择行为标准方面变得极其近视,出现了淡化理想重视现实,一切从个人利益出发的状况。这种状况也就是道德的普遍缺失。结果,在公共领域中造成了公共权力畸形化。
总的来说,从“毒奶粉”案例事件中,对公共领域中的道德缺失可以概括的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缺乏公共意识;二是法律意识淡薄;三是道德观念不深;四是片面追求自身利益。
五、对改善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现状的对策
我们对公共领域中的道德缺失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共意识缺乏,二是法律意识淡薄;三是道德方面不深;四是自身利益至上。因此改善的重点应该放在这些地方。而道德由于其性质,并不具备很强的约束性,因此,在上文所述不断教育引导的过程中,还应重点从法律途径加强约束,形成良好的约束机制,从而双管齐下,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使公众的社会道德认识得到逐步改善。另外,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可以看出我国对现阶段公共领域道德缺失问题的高度重视,在这次常务会议上,部署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一)、教育引导:建立良好的德育体系
从本质上讲,道德是人内心对自我的自觉要求。但是道德的产生是在社会群体的生产生活中归纳总结出来的,而不是由某人制定出来的。这个归纳和总结的漫长过程需要全体社会成员人人自觉参与并且长期坚持不懈,也需要有一部分人带头引导,起到榜样和模范的作用,从而使社会的道德水平得到提高。因此,用先进典型人物来带动公民道德建设,是建立良好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从早期的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英模人物的感人事迹,到今天的任长霞、郑培民、洪战辉等为我们所熟知的众多“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这些典型任务的模范事迹从不同的领域反映了当代国人的精神状态和精神要求,反映了当今社会的道德准则。
因此,用先进典型人物来带动公民道德建设,是建立良好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从早期的的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英模人物的感人事迹,到今天的任长霞、郑培民、洪战辉等为我们所熟知的众多“感动中国”年度人物,这些典型任务的模范事迹从不同的领域反映了当代国人的精神状态和精神需求,反映了当今社会的道德准则。
(二)约束机制:加强公共领域道德缺失的法律约束
在建立良好的德育体系对公民的社会道德修养进行教育引导的同时,通过具有强制性的法律途径来约束公民的日常社会行为是一个很好的方向。例如,可以加快立法,从具体细节执行上来要求公民遵守社会公德。例如《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条文中可以写入对诸如破坏公共设施、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不孝敬老人以及乱贴小广告等等不文明现象的处罚措施,诸如罚金、行政拘留等等。历史的发展证明,适当程度的严格立法是有利于对国家的管理和对人民的约束的。
在树立先进榜样引导群众的同时,可以建立和宣传各类具体的道德礼仪规范,例如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接待礼仪、交际礼仪等等,让人们在行动时能够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参照标准,从而使人们的社会行为变得规范而有序。同时人们可以以此为标相互相监督比较,以期达到更好的道德教育成果。
(三)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10月19日的常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部署制订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提出 “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
参考文献
[1]腾讯新闻网 毒奶粉再现西部省份 祸起当年问题
[2][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9页。
[3][德]尤根•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年版。
[4]简军波 陶国宏,《公法评论》,载于《社会科学论坛》,2000年。
[5]张雪梅:《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J],理论界,2008年第8期。
[6]刘伟,《当前我国公共领域的特征分析》中国农村观察,1999年第4期
[7]燕连福:《阿伦特公共领域现象学的道德视域》[J],《江海学刊》,2008年第1期。
[8]敬海新:《当前我国公共领域问题研究综述》[J],学术论坛,2006年第12期。
[9]武术霞:《诚实信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J],《发展研究》,2007年第3期。